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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临泽:“四心合一 ”的司法救助实践

来源:临泽县检察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5-07-2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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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通过“四心”工作法,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强化救助意识,切实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近年来,累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1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4.27万元。

联动“找”,拓展广度,让群众感受到细心。开拓思路创新方式,打通内部循环,切实凝聚好各方面合力,不断提升救助协同水平。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及时了解案件信息,分析排查需要救助的案件,主动提醒业务部门关注需要救助对象,及时告知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权利。建立双向信息通报、工作衔接制度,在救助线索移送、救助工作开展等方面做到信息互通共享。在办理贺某某刑事案件中,发现被害人未获得任何赔偿,线索移送后,经研判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第一时间告知其有权提起救助申请,并开展走访调查,为被害人申请救助金8.23万元。

上门“办”,增加温度,让群众感受到暖心。始终把对特殊群体的关怀作为司法救助着力点,紧紧围绕重点人群,对因案造成困难的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牛某某因交通肇事案件造成残疾,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并未获得任何赔偿,承办检察官主动作为,多次走访受害人居住地及村委会,对其家庭、生活情况进行了解核查后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上门为其办理手续,将4.94万元救助金送到牛某某手中,切实让被救助人及其家属感受到检察温情。

综合“帮”,强化精度,让群众感受到真心。立足“救当下”也注重“利长远”,通过“司法救助+”的方式,写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积极推动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与县民政、妇联、司法等11个部门单位联合签订《关于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意见(试行)》。白某某系刑事案件被害人,双腿受伤,未获得有效赔偿,其丈夫患有强直性脊柱炎,孩子还在上学,家中还有老人赡养,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具体情况后,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为其申请4万元司法救助金,帮助其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回访“评”,提高深度,让群众感受到诚心。秉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司法救助理念,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力度,持续巩固司法救助成效。苏某某为未成年人,系刑事案件被害人,在向其发放2.8万元司法救助金后,承办检察官持续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形式对其进行回访,根据具体情形针对性完善救助效果评估反馈机制,并形成动态跟踪回访台账,旨在通过运用“司法救助+跟踪回访”方式,推动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落地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