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一定不能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支付宝等向外出租、出借、出售,否则就有可能涉嫌犯罪了”……民乐县民联镇刘新村“法律明白人”刘文德走街串巷,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他把原本抽象的法律条文翻译成群众听得懂的方言和“土话”,向群众“零距离”宣讲,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在基层法治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之前我和樊某签订了一份土地流转合同,后来他违约,不支付剩余的承包土地费,按合同要给我付违约金,可一提到钱他就翻脸了。”今年3月,民乐县洪水镇益民村村民张某向王华志求助。
王华志是村里的“法律明白人”,他了解情况后,立刻把张某和樊某叫到一起,摸清双方诉求,然后采取“背对背”方式调解。最终,张某和樊某达成协议,樊某支付张某5000元违约金,纠纷至此化解。
用心用情、用理用法,一个电话、随叫随到……“法律明白人”工作在田间地头,活跃在千家万户,将贴心的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近年来,民乐县司法局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全面推行法律明白人“挂牌上岗”,像刘文德、王华志一样经过专门培训的1356名“法律明白人”陆续挂牌上岗,他们活跃在群众身边,解群众之难,讲群众所需,在生动、具体的基层法治实践中增长才干、发挥作用,带动身边群众学法,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