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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检察院聚焦“三个导向”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来源:张掖长安网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3-08-3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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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张掖市甘州区检察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有效聚焦质量、效率、效果三个导向,以“如我在诉”境界,深耕细作、精益求精办好每一个民生小案,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检察办案既有力度更显温度。


聚焦提升检察办案质量,多措并举强化法律监督  


主动融入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省院 《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施细则》《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管理办法》,及时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完善联席会议、提前介入、轮值入驻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以月逐案建立诉讼监督工作台帐、日志,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规范化、实质化运行。制定《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质效提升方案》,对强化提前介入质效、严格控制退补次数等方面工作细致安排,要求提前介入时案件承办人可根据需要,采取参加公安机关讯问、询问、现场勘查、案件分析会等方式,就案件证据的收集、固定、保全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审查起诉案件中,积极践行“边审查边补查”模式,通过电话沟通、面对面交流、发《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等途径,及时告知公安机关补证事项,有效利用审查起诉期限完善证据体系,减少诉讼“回炉”。确需退回补充侦查或者延长办案期限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三审”。以此倒逼检察官将工作做到极致,把办案节奏加快、效率提高,避免不必要的程序空转,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


2022年以来,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为依托,充分发挥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等作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撤案22件,提前介入案件152件,不捕不诉前听取办案人员意见或邀请公安机关列席案件讨论会96件次,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72件,针对侦查监督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先后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4份,有力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聚焦提升检察办案效率,推进轻刑案件简案快办   


积极推动公检法司四部门密切配合,在轻刑案件简案快办方面先行先试,一方面与其他司法机关协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在办案中具体实践,共适用速裁程序办理轻刑案件34件。另一方面积极搭建公检法司“一站式”简案快办工作平台,建立简案快办机制,联合签发了《轻微刑事案件侦诉审“一站式”暨简案快办工作办法》,对于侦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审判、法律援助等阶段的办案时限都进一步压减,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相衔接,既满足基本办案,又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办案效率有效提升。目前,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挂牌在即。


聚焦提升检察办案效果,做实“检察+N”大文章


引导干警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把尽力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作为履职办案的重要任务,通过上门听证、调解、检察官进网格、上门送达释法说理等方式有力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逐步探索形成了“检察+N”社会治理模式的新实践。一是为了破解涉及人身、财产损害类轻刑案件的和解难问题,联合金张掖公证处及时出台《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办法(试行)》,以“检察+公证”模式,在全市率先探索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截至目前,已成功办理案件6件,其中不起诉4件,提出缓刑量刑建议2件,当事人均对案件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二是积极探索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工作,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关于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拟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的实施办法(试行)》,规范引导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参与交通劝导、法规宣传等公益工作,有效促进社会治理。三是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充分运用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建议行政处罚等非刑罚性处置措施,以“检察+非刑罚性处置”、检察意见或检察建议等方式持续跟进不诉案件处理,累计集中公开训诫15人,制发检察意见书80份,各类检察建议50余份,努力推动个案办理向社会治理转变。(陈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