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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肃南县多举措打造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来源:肃南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3-03-1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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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肃南县司法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打造“枫桥式”司法所为目标,坚持问题和效果导向,推动司法所提档升级,有效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统一外观标识,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


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对照《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和《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要求,累计投入260余万元,改扩建8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增容面积283平方米,司法所业务用房比原有面积增加了28%,所均面积达到132平方米,保证了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达标。大力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为基层司法所配置了执法车辆、办公桌椅、电脑、照相机、录音笔、身份证识别仪、执法记录仪等办公设施和现代化设备设施,满足了办公需求。严格统一规范司法所外观标识,统一规范了司法所名称、标识、标牌,健全完善司法所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考核等制度及司法所人员守则、接待、文明用语、值班制度和请示汇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奖惩、档案管理等制度,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职务、联系方式、每日工作去向等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司法所面貌焕然一新。


充实基层人员,培植化解矛盾新力量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法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县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该县24个政法专项编制,其中向基层司法所划拨15个,政法专编在岗人员全部落实了政法机关工作津贴,充分调动了政法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等7部门印发《关于选派乡镇、街道人员到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工作的意见》,选派乡镇19名人员到司法所工作,司法所力量得到了充实。肃南县重视司法所队伍能力建设,在制定培训规范及干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县司法局每年采取召开专题讲座、以会代训、以案释法、现场指导、案件点评等开展集中培训,人均业务培训年均达到了90小时以上,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优化调解机制,开拓化解矛盾新模式


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将人民调解工作标识、工作制度、受理范围、调解流程、调解员联系方式等内容统一规范上墙,接受群众监督,有效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扎实推进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每季度“一研判”、各乡(镇)调委会每月“一分析”、村(社区)调委会每半月“一排查”,各网格调解员每周“一摸排”的四级排查机制,健全完善了矛盾纠纷分析预警和民情报告、受理交办结案报告、排查调处、联动调处、挂牌督办、回访、责任追究、信息报送及统计报表等制度,形成一套以制度强化规范的调解机制,切实保障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开展人民调解活动。通过建立健全机制,实现了对各类矛盾隐患的动态掌握、有效预警、及时化解,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多元渠道创新,树立矛盾调解新招牌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县乡村三级“季研判、月分析、周摸排”排查分析预警机制,结合牧区实际,探索建立“五级九天调解法”“调解员+在职党员+政法干警”“民情医院”“一碗奶茶调解法”等特色爱心调解模式,打造“阿勒齐调解工作室”“任萍调解工作室”“警民联调工作室”等品牌,高效依法化解矛盾、解决纷争。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访调对接、援调对接等工作机制,不断深化“一庭多所”联动、民情定期报告、平安便民服务、村民评理说事、和事佬协会为补充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整合各方面专业资源、同频共振、形成合力,有效提高纠纷案件的调处率和成功率。近两年来,司法所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114起,调处成功率98.8%,多方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占到纠纷总数的45%以上,一大批重大复杂疑难纠纷切实得到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