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办案理念,以公开促公正,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公信力与透明度,推进检察环节公开听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发展,践行“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审慎办理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12月16日,张掖市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永旺主持对临泽某种业公司、韩某某单位行贿拟不起诉案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纪委监委调查人员、拟不起诉人、辩护律师参加了会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出示了案件相关证据,对审查认定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情况进行了阐述,向与会人员介绍,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涉案企业成立以来经营状况和纳税信誉良好,曾是张掖市最早的现代化玉米种业龙头企业,多年来为本市经济发展、税收、制种技术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结合犯罪嫌疑人的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为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经营,避免企业出现无法经营的风险,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检察机关拟对本案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代表们在了解案件情况、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后,就听证事项进行了评议,并依次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依法对临泽某种业公司、韩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法律是刚性的,但司法是有温度的。郭永旺表示,保护企业就是稳定就业,促进发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高台县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六稳”“六保”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为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