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排水矛盾纠纷看似是家长里短的“小事”,实则是关乎群众日常生活、影响乡村和谐稳定的“大事”。宣化镇始终将化解基层矛盾作为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完善“警调对接”机制,推动多元力量协同参与,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用细致入微的工作守护乡村的安宁与和睦。
案情概述
【雨天积水引纠纷,紧急报警待调解】站南村村民赵某甲与赵某乙是同村村民,赵某甲家宅基地地势较高,后院排水不畅;赵某乙家房屋为老旧土坯结构,院墙基础薄弱。2025年7月暴雨期间,赵某甲为紧急排涝,将后院30公分积水直接扫向公共区域,导致积水顺势涌入赵某乙家门前,淹没其自来水井(水深约50公分),并浸泡院墙基础,造成墙体出现裂缝。赵某乙担心雨水长期浸泡会致院墙坍塌,多次找到赵某甲协商排水改造事宜,赵某甲认为“雨水排至公共区域合情合理”,多次沟通未果,矛盾升级后报警求助。
调解过程
【警调对接启动快,多元联动摸底数】镇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稳定双方情绪,并拍摄现场照片、视频,固定关键证据。因双方立场分歧较大,赵某甲坚称“属紧急避险”,赵某乙则要求“改造排水、赔偿损失”。民警依据“警调对接”机制,将案件推送至镇综治中心,并同步联动村委会、司法所共同介入调解。
【情理法理相融合,分步施策解难题】镇综治中心接到案件后,村委会、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解小组,进行现场勘查,并邀请熟悉情况的村民协助核查两家的地势差异、积水流向及影响范围,确认赵某甲后院无规范排水渠道,而赵某乙的院墙确因积水出现安全隐患。司法所工作人员向赵某甲解读《民法典》中“不动产相邻关系”条款,明确“排水不得损害相邻不动产权益”的法律规定;村干部依托村规民约倡导“邻里互助”,劝导双方互相体谅。考虑到当前正值夏收关键期,若立即施工可能影响农忙,调解小组提出“先临时排涝、后彻底改造”的方案:先由村委会协助清淤排水,保障用水安全;待秋收后统一施工,改造排水通道并加固院墙。同时对两家之间的公共花池进行衬砌,形成规范排水通道。
调解结果
【签订协议纾心结,源头治理防再发】经过联合调解小组3次上门沟通,赵某甲认识到自身排水行为对邻居造成的影响,赵某乙也表示理解赵某甲紧急排涝的初衷。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暴雨期间由赵某甲负责采取临时引流措施,避免积水直接冲刷赵某乙家院墙;秋收后由村委会提供混泥土等材料,组织人员对赵某乙院墙区进行填补,并将两家之间的公共花池改造成排水沟,彻底解决排水问题;赵某乙自愿放弃赔偿诉求,配合施工期间的场地协调工作。协议签订后,村委会同步将施工计划纳入第四季度民生实事清单,并指派干部跟踪落实。
案例启示
民生导向是前提:调解过程中始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将解决排水安全问题与保障秋收农忙结合,避免因施工影响农业生产,体现“农事优先”的基层治理智慧。针对暴雨引发的紧急情况,先通过临时措施缓解群众眼前困境,再结合农时制定长效方案,既解燃眉之急,又顾长远之计,让群众感受到治理温度。
多元联动是支撑:构建“民警先期处置+综治中心统筹+司法所释法+村委会落实”的闭环机制,实现从“单一调解”向“协同共治”转变。民警发挥快速响应优势稳住局面,司法所提供法律支撑明晰权责,村委会依托熟人网络化解心结,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无缝衔接,形成解纷合力,让纠纷在多元力量协作中高效化解。
依法依情是关键:调解中既以《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标尺,明确相邻权的边界和责任,又结合村规民约、邻里情理开展疏导,让“法”的刚性与“情”的柔性形成互补。通过讲法律、摆事实、说人情,引导当事人跳出“各执一词”的对立思维,从“争对错”转向“找办法”,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守护了邻里和睦。
源头治理是目标:不仅解决当前积水纠纷,更通过改造排水设施等措施,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实现“调解一案、治理一片”的长效效果。将个案解决与公共设施完善相结合,既化解了具体矛盾,又改善了村内排水条件,为后续类似问题的预防提供了硬件支撑,彰显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的实践价值。
宣化镇将持续优化“警调对接”机制,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为目标,以暖心服务和扎实行动护航乡村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