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张掖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强化党的领导、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办公场所、明确职责定位、加强宣传推广五个方面,进一步提升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助推综治中心实战化运行,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不断推动基层治理纵深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夯实政治建设根基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一屏三地”功能定位,认真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质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张掖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能力
通过推广司法协理员制度,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任职、首席法律专家、干警下沉司法所专项行动等方式,不断充实司法所专业队伍,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工作人员、网格员、人民调解员通过“线上+线下”“理论+实践”“请进来与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开展“模拟调解”“案例分析会”等实战演练,强化协同处置能力;鼓励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法学专业学历教育、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等各类考试。通过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岗位练兵、实战实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专业化能力。全市受司法部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4个,全国模范司法所长4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近三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4.1万件,调解成功率98%。
规范办公场所建设,优化功能布局
按照“一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一揽子化解”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服务窗口,公开事项办理流程,设置普法依法治理室、社区矫正室、安置帮教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现调解和解、司法确认、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一站式”办理。坚持网上网下协调,受理群众诉求,实行首问负责、现场办理、分流交办、跟踪督办,并积极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全市66个司法所所均面积180平方米,有工作人员237名,60个乡镇司法所全部配备新能源执法用车,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得到省厅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做经验交流发言。
明确职责定位,实现工作效能“1+1>2”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行“四级七天”调解法,指导动员人民调解员进村到企、上门入户,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和涉稳隐患进行“地毯式”清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一步提升调解主动性。紧紧围绕“法律八进”,推进基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和乡村“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参与指导制定村规民约,促进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
加强宣传推广,夯实多元共治根基
围绕职能职责、运行流程、法律法规、以案释法、典型培树加强宣传推广,通过资源共享,协同作战,变单打独斗为“联合制胜”,变常规工作为“职能拓展”,通过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速推进综治中心实战化运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单一管理向多元共治转变,实现基层治理效能“1+1>2”的良好局面。(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