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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司法局积极履职 推动全省首部市级地下水管理法规落地实施

来源:张掖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5-10-2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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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经张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通过,由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批准,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全省市级层面在地下水管理领域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张掖市地下水资源保护、利用与监管全面迈入法治化、精细化管理新阶段。

作为全市法治建设的牵头协调和综合保障部门,张掖市司法局在《条例》的立法过程中全程参与、深度履职。在起草审查阶段,市司法局立足本市地下水管理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严格遵循“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组织或者配合市人大开展立法调研论证、意见征集、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核与文本打磨,确保《条例》针对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重点行业取用水管理、非常规水利用等难点问题,设置管用条款,体现水资源刚性约束,筑牢守好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为确保《条例》有效实施、深入人心,市司法局将强化《条例》普法宣传与指导:一是构建“立体化”普法格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条例》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二是开展“精准化”普法宣传,聚焦地下水超采区、农业用水大户等重点区域和人群,以及党政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等重点对象,提升普法针对性与实效性;三是推动“融入式”普法形式,整合各类媒体资源,创新运用短视频、以案释法等手段,促进普法与执法、管理、服务深度融合;四是建立“闭环式”评价机制,通过随机抽查、群众反馈等方式检验普法成效,将《条例》宣传实施情况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评价内容,形成“部署-执行-督促-评价-反馈”工作闭环,推动法规真正落地生根。

下一步,张掖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履行立法统筹协调与普法指导职责,推动各部门协同落实《条例》,为张掖建设新时代全国节水型社会新标杆、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