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司法局深刻把握新时代 “枫桥经验” 精髓要义,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聚焦矛盾纠纷化解、重点人群管控、法治宣传教育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全力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 “第一道防线”。
坚持关口前移,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始终将矛盾化解作为基层治理的突破口,着力构建源头预防、联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深化“枫桥经验”本土实践,推动人民调解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建立健县镇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整合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网格员、老党员、老干部等力量,形成覆盖城乡、遍布各域的调解 “触角”。针对婚姻家庭、邻里、债务等常见多发矛盾,开展常态化、滚动式排查,确保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聚焦重点人群,提升特殊群体服务管理新效能。将特殊人群管理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一环,切实做到管得住、教得好、扶得准。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强化日常报到、思想汇报、外出审批等环节管理,严防脱管漏管。同时注重教育帮扶,组织开展思想道德、法治常识、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为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助力其顺利融入社会。健全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机制,落实必接必送措施。动员乡镇(街道)、村(居)及家属共同做好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困难帮扶,降低重新违法犯罪风险。
深化法治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新氛围。充分发挥法治宣传的教化引领作用,为基层治理注入法治动能。围绕乡村振兴、扫黑除恶、防范电信诈骗、民法典普及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深入开展 “法律进乡村、进社区” 活动。利用农闲、节假日等时间节点,通过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汇演、法治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法治故事,提升居民法律素养。大力实施 “法律明白人” 培养工程,为每个村(居)培育一批熟悉法律、善于调解、热心公益的 “法治带头人”。深入开展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创建活动,推动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基层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