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今年以来,张掖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落实落细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坚持治罪和治理并重,多措并举凝聚执法司法合力,助力推进化解安全生产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年,一幅“在强化高质效法律监督履职中展现检察作为,‘递进式’推进社会治理”的画卷,徐徐展开……
一体履职 精准监督强化办案质效
张掖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中强调整体性和联动性,做实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纵向联动及检察机关内部的横向协作,不断提升监督效率和质量。
“今年以来,我们受理的涉成品油(柴油)的危险作业案件数量逐步增多,在这一类案的办理过程中,我们存在一定困惑,希望市院能给我们提供相关的指导意见。”在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刑检工作调度会上,部分县区院参会干警普遍反映,在柴油被列入危险化学品以后,各院集中受理了一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成品油(柴油)的危险作业案件,经审查,相关案件多为企业内部自用或农户自用而储存柴油,在柴油最大储存限量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以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规定的危险作业罪认定,其罪名构成要件之一的“现实危险性”无法准确把握。
听取县区院意见后,张掖市检察院分管领导表示,“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永恒的生命线,下一步,市院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与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统一相关案件法律适用标准。”调度会结束后,市院刑检部门强化内部协作,立即与案件管理部门、政策研究室沟通对接,梳理全市相关案件,深入研究两高发布的相关典型案例,查阅外地执法司法机关对类似案件的处理方式,为公检法联席会取得实质性进展做好数据分析和理论支撑。
4月28日,张掖市检察院牵头召开全市涉成品油(柴油)案件联席会议。会议通报全市危险作业案件相关情况,聚焦罪名定性难点,深入分析论证了案件的共性问题,同时就如何提升涉成品油刑事案件办理质效,避免“以刑代罚”,防止打击面过大等问题达成共识,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全市各县区公检法机关,以确保案件的统一办理。会后,经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公安机关主动撤回部分不符合构罪条件的涉成油品案件。
能动履职 锚定安全生产治理方向
张掖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中进一步做实检察监督的主动性,主动挖掘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不断实现检察工作的前瞻性,努力展现检察担当。
公检法联席会召开后,虽然相关案件得到了妥善的处置,但是其中暴露出的部分工程建设企业和农户为方便生产,通过合法渠道购买,储存一定量的柴油行为的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结合柴油作为危化品后监管政策的新变化,与相关监管部门加强联动,打破信息壁垒,厘清监管主体和执法边界,以‘双向衔接’为工作着力点,实现‘两法’闭环打击,推动解决危化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张掖市院刑检工作负责同志一针见血指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持续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8月9日,市检察院会同市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应急管理局、商务局召开2024年度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
“目前,全市危险化学品监管领域还存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行政执法缺位、相关行政法规存在空白等问题,‘两法衔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社会治理效能还需进一步加强。”张掖市院与会检察官点出问题并提出建议,“各单位应以‘共治’为抓手,突出监管重点;以‘联动’为抓手,增强协作意识。进一步细化本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相关规定,全面构建‘应急管理、公安、检察、法院’四方协同保护的大安全格局。”
因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有腐蚀性等危险特性,如果控制不当、管理不严,在生产、使用、存储、运输和经营等环节极易发生事故,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危险化学品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监督,对于实现闭环管理,有效预防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参会单位高度认可检察机关的相关意见,并就如何规范危化品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监管机制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探讨。
综合履职 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张掖检察机关坚持“个案办理、类案监督、专项推动、溯源治理”的思路,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机制建设、开展法治宣传等方式,全方位综合履职,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和法治完善。
今年9月,针对全市危险作业案件中存在的类似问题,张掖市院抽调刑事、行政检察部门干警,组建调研专班,通过走访座谈、集中反馈、会议磋商,进一步了解危化品违法犯罪形势和行政执法困境,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发现我市安全隐患监管存在真空、行刑“双向”衔接质效不高等问题,应当开展针对性溯源治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充分征求应急管理部门意见,提出强化安全生产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做好普法宣传、推进“刑行双向衔接”等针对性极强的检察建议,并向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公开送达。
“检察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一针见血,十分感谢检察机关对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检察监督,以及提出的宝贵意见。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高度重视,结合年度行政执法计划、督查检查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工作,在县区应急管理局普查的基础上,对部分加油站进行了重点抽查检查。现在,市局对50户加油站进行了现场核查,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均下发了行政执法文书,督促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做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效果。”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
“检察建议不能‘一发了之’,也不能视回复为采纳,只有后续监督、支持配合和机制建设跟上,检察建议书才不会是‘一纸空文’。”张掖市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在部门例会上强调。10月,张掖市检察院收到被建议单位的整改回复函后,便积极开展跟踪落实工作,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部门联动,成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小组,与应急管理部门保持常态化工作联系,经常性了解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工作动态,对重大、新型案件线索高度敏感,及时沟通研判。同时,为加强完善执法司法协作,市检察院还积极推动相关机制文件落地生效。2024年11月28日,经反复磋商修改,市检察院与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会签《张掖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并下发全市贯彻执行。文件从职责分工、线索互移、责任落实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健全执法司法协作长效机制,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形成打击合力,有效维护公共安全。
此外,张掖检察机关还结合“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立足重要宣传节点,在6月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之际,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定制化”法治服务,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网络、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依托“检察护企工作室”,进一步强化相关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提高在日常工作中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实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努力营造全社会在安全生产领域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法治氛围。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检察机关推动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督,事关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张掖市检察院刑检工作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全市两级院将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秉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做实‘三个履职’,高质效办好安全生产案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