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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检察护“薪”来听证

来源:张掖检察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4-11-2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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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布4个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4个典型案例是全市检察机关以“三个善于”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构建“四大检察”协同履职同向发力、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持续做实检察为民实事的生动实践,对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大局、保障民生福祉、促推社会治理,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答好“检护民生”答卷具有示范作用。

杨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关键词】

刑事检察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公开听证

【要   旨】

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主动履职,坚持依法惩治与教育挽救并重,以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目的,综合运用公开听证、不起诉等法律手段,依法妥善处理劳动者“忧酬烦薪”事,并推动企业合法经营。

【基本案情】

2020年5月,杨某某实际控制的甘肃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承包了位于高台县某工业园区某项目土建工程。工程建设中,杨某某将部分工程项目分包给自然人张某某,双方未签订《劳务合同》,也未对工程进行结算。张某某先后雇用李某某、王某某、秦某某、尹某某等22名农民工进场施工。工程结束后,杨某某支付张某某60万元发放了部分工资,还拖欠22名农民工工资305354元。2023年1月,杨某某收到剩余工程款后挪作他用,未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次向A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2023年5月12日按时足额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杨某某仍未支付。

【诉讼过程】

2023年10月23日,甘肃省高台县公安局对杨某某立案侦查,因案件涉及人员多,社会影响大,检察机关主动提前介入侦查;2024年2月29日该案移送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3月29日,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对杨某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履职情况】

依法开展提前介入,助力农民工讨回薪酬。高台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先后三次邀请公安机关、劳动监察部门召开会议,持续跟进案件侦办情况,在得知杨某某有偿还意愿、已筹得部分资金后,立即会同公安机关与杨某某及其家属做好沟通工作,反复讲解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并及时向农民工做好解释工作,为问题的解决提供合理的方案。

主动开展公开听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在审查起诉阶段,杨某某将欠薪全部支付到位,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考虑案件涉案人员多、社会影响大,检察机关决定组织开展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农民工代表、侦查机关代表等一起参与听证,彻底化解当事双方“心结”。听证会上,检察机关围绕企业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的重要性对杨某某进行法治教育,杨某某也向司法机关、农民工代表作了深刻检讨,在场农民工代表予以谅解后,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杨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典型意义】

积极贯彻落实“检护民生”工作要求,聚焦“依法保障农民工维权”这一重点民生领域能动履职,积极参与欠薪治理,助力劳动执法规范,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市检察机关要因案施策,综合运用公开听证、不起诉等多种手段,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