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丹县司法局陈户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把司法行政工作与“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工作有机结合,夯实基层法治根基,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新动能,着力在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的管控上下功夫,统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优化硬件设施 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建设要求,山丹县司法局陈户司法所在山丹县陈户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支持下,积极打造出400余平方米功能齐全的办公场所,从硬件设施到制度建设,从标识标牌到人员架构,司法所面貌焕然一新。科学规范设置了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矫正宣告室、集中教育学习室、人民调解室、安置帮教工作室等功能室,同时配备了办公桌椅、电脑、执法记录仪等办公设施,各项工作规章和工作流程统一上墙。规范化的司法所建设带来了明显的社会效应,提升了司法形象,服务群众的能力显著增强。
加强特殊人群管控 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强化特殊人群的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环。陈户所多措并举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精准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和执行力度。通过实施“扁平化、点对面、人对人”的管理模式,有效避免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脱管、漏管、再犯罪”现象。在强化纪律规范的同时,该所非常重视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教育。通过日常报到、交流谈心、教育学习和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深入的思想交流。此外,通过与家属的交流和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帮教方案,帮助他们更好地建立健康的人格和正确的价值观,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推进纠纷化解工作 稳固基层治理根基
结合“主动创稳”行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在矛盾纠纷调处中的中坚力量,始终把调解工作重点放在“防”字上,紧盯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扎实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调处,发现矛盾纠纷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有效化解,做到了早发现,早解决,做到了以真心、耐心、宽容、细致地进行调解工作,架起了党和群众心灵相通的桥梁,有效预防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至目前,共调解案件133件,其中邻里纠纷62件,婚姻家庭纠纷27件,征地拆迁18件,民间借贷10件,人身损害赔偿1件,其他15件,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
推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全面构建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网,陈户司法所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为支撑,向村公共法律服务室延伸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站1个,依托各村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16个,实现村庄完全覆盖。扎实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工作,定期组织法律顾问深入乡村开展法律服务,有效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促进基层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作用。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聘请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工作,2024年度审查镇、村签订各类合同20份,提出法律意见32条,审核村规民约1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