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肃南县强化“四个结合”,全面提升农牧村法治宣传质效,为各民族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将法治宣传融入法律服务之中,完善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将普法融入法律服务业务的办理过程中。在农牧村,律师顾问、法律服务工作者、大学生村官、包村干部作为“普法宣传员”,在处理村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时,既运用法律知识开展工作,又将法律知识灌输于群众。肃南县司法局组织律师、公证员深入到各乡镇、村社开展“法律体检”活动,对村规民约、村民组织章程、专业协会的协议、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同时,不失时机地开展法律宣传,使服务中有普法,普法中有调解,调解中有援助,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治宣传教育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肃南建设为主题,以拓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广度,提升质量和影响力,总结形成特色亮点经验为目标,开展了集中法治宣讲、送法进村入户、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化媒体宣传和推进依法治理等五个方面的专项活动,将普法宣传、法治教育深入到了最基层。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法律明白人”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三大工程”。在群众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学法用法,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将送法下乡与“三下乡”、各类主题普法活动、文化艺术节等节庆日有机结合起来,组成普法宣讲团,深入各乡镇,在全县农牧村和社区集中开展全方位的法治宣讲教育活动,深化了农牧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
法治宣传教育与解决农牧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针对农牧村草原边界、土地征用拆迁、草原奖补资金等方面引发纠纷矛盾多,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突出,婚姻家庭不稳固,网络诈骗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重点对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禁毒反邪教、草原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和一些防火防盗防诈骗常识进行宣传;针对农牧民关心的医疗和养老问题,积极宣讲社会保险法等最新的医疗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解除农牧民的后顾之忧。司法局围绕当前农牧村多发的土地使用、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民间借贷、交通事故、雇工损害赔偿、农民工维权等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编印了《法律服务便民手册》《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卡》《生活中的法律常识200条》等农牧民常用的法律知识资料发放到农牧民手中。
法治宣传教育与生产生活重要节点相结合。在春耕、接羔育幼生产季节,开展“春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战”。农牧、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进村入户,加大对草原(土地)承包、畜病防治、识别假肥假药等法律法规和常用知识的宣传,确保农牧业生产有序进行。结合明花、马蹄两乡劳动力转移相对较多的实际,乡镇集中对外出的农民工开展法治宣传,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调节劳动用工关系,确保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年末劳务工资纠纷最多的时候,组织有关部门加大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农民工依法维护权益。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期间,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教育,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学习,激发广大农牧民的民主意识,提高他们参政议政的能力,确保选举活动合法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