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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景这边独好】临泽:水淹房屋起纠纷 诉前联调促和谐

来源:张掖政法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4-03-1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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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3月1日,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主动创稳推进会议上,省委书记胡昌升对深入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主动创稳提质增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张掖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以“奋楫者先,勇进者胜”的奋斗姿态和工作状态,不断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张掖、法治张掖建设,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张掖政法”微信公众号特别策划推出【“枫”景这边独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张掖实践】专栏,集中展示全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社会治理的经验成效。

临泽蓼泉法庭:水淹房屋起纠纷  诉前联调促和谐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主动创稳行动开展以来,临泽县人民法院蓼泉法庭始终牢牢把握“主动创稳,核心是创,目标是稳,关键在主动”的核心要义,时刻保持“一失万无”的警醒和“万无一失”的细致,注重前端发力在防范中排查风险,统筹运用基层政法力量专班专责化解矛盾。

近日,临泽县人民法院蓼泉法庭再次携手辖区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组成诉调、警调对接矛盾纠纷流动调解团,成功调解了1起因冬灌造成房屋泡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用心用情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11月上旬,某村村民赵某在进行耕地冬灌过程中,因疏忽大意夜间未及时巡渠管水,水流漫过水渠淹及同社邻居段某甲和段某乙的房屋,致使两家房屋墙体基础产生不同程度的沉降,墙体多处开裂。后双方因房屋修缮加固及损坏赔偿事宜发生纠纷,村调委会多次调处无果后,诉至法庭要求处理。法庭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赶赴段某甲、段某乙家中现场查看了房屋受损情况,之后又找到责任人赵某,组织双方当事人立即开展了调解工作。由于双方对修缮赔偿方案始终无法达成一致,调解团成员研判分析后,通过各自谈话找突破、多次走访问诉求、现场测量算损失、联合调解化心结等措施,认真解症结、化心结,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协议,并于当天进行了司法确认。

“想民之所想,解民之所急,将问题解决在家门口,将矛盾化解在家门口”。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司法服务的前沿阵地,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引领公序良俗、增进群众福祉、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近年来,临泽县法院蓼泉法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严格依法办案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努力把每一件“小案”办扎实,让群众在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更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