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张掖市民乐县司法局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从联动宣传、联动治理、联动解纷和联动修复等方面综合发力,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联动宣传,打造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新引擎”。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化“法律十进”主题活动,切实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紧紧围绕“3区3镇30村”建设,在六坝、南古、新天3个中心集镇打造法治示范点,持续营造法治化社会环境。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乡村“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参与指导制定村规民约,促进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联动治理,升级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助推器”。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推进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司法所一体建设和资源共享。结合“大宣讲大调研大排查大调处大整治大关爱”活动,选派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等担任“援法议事”联络员,切实发挥“援法议事”活动指引作用,将民主协商平台放到基层一线,深入开展田间问计、庭院问策、村边问需等基层访问活动,定时定点听取村民意见建议,将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交给村民,提高村民主动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和决策的积极性。以法治化思路推动基层自治“典型化、标准化、全域化”。
联动解纷,筑牢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防火墙”。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按照“组织全覆盖、排查全方位、纠纷全介入、问题不激化,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主渠道、主力军作用,重点聚焦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民间借贷等易发多发矛盾纠纷,抓紧抓实排查化解,及时发现、尽早介入,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解决纠纷,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推行“四级七天”调解法,推进“三调联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推动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联动修复,完善特殊人群教育改造“主阵地”。实行社区矫正分析制度,推行“两类特殊人群”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实现精准帮教管控。推出“全面走访+突击走访”模式,确保社区矫正走访到位,规定各司法所走访社区矫正对象时,要对其家人、朋友、邻居、同事也进行走访,全面了解特殊人群的生产生活及思想动态。深化“日常教育+特色教育”模式,在日常开展集中教育的基础上,细化和丰富矫正教育内容。探索“村(居)+社区组织”的社会化公益劳动模式,确保社区矫正教育更加丰富多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