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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司法局“四点”同发力提升人民调解法治化水平

来源:民乐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1-11-2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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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长期以来,张掖市民乐县司法局按照“预测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总体工作思路,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以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为重点、以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为切入点、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着力点,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为提升人民调解法治化水平,助力乡村振兴、企业健康发展、人民生活和谐安乐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取得了良好成效。


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引导村(居)法律顾问参与矛盾化解。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贴近基层干部群众、工作基础牢固、法律知识丰富等优势,将村(居)法律顾问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纳入工作职责,村(居)法律顾问坚持中立、第三方调解的原则,积极参与镇(村)和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帮助矛盾纠纷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做好释法明理、心理疏导,依法妥善处理。截至目前,甘肃峰和、德言盛、扁都、腾博等律师事务所律师协助镇(社区)相关部门单位成功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39起,为矛盾纠纷化解注入强劲法治力量。


以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为“重点”,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两会”和“两委”换届选举期间,全县各人民调解组织将群体性事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物业管理等矛盾纠纷作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化解。自4月起,在全现范围内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行动,各司法所和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制定有针对性的调处方案,及时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同时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1894起矛盾纠纷均得到积极妥善调处。


以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为“切入点”,激发调解队伍“专精优”能量。广泛吸纳退休政法干警、法官、检察官、乡镇退休干部等力量加入镇村调解员队伍,推进调解员队伍结构逐步向老中青结合分布,学历结构向高学历转型。强化专业培训,根据队伍结构及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制定人民调解员队伍年度培训方案,多形式开展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先后组织现场培训3场次,日常利用各村法律顾问微信群发布法律法规常用知识。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利用调解员案件讨论会议,针对性开展案件评析、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座谈会等活动,加强调解员技能提升和能力互补。


以创新工作方式为“着力点”,探索化解矛盾的新途径新方法。组织各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上访对象要进行重点排查。依托“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律宣传活动,深入走访各村社区和主要的企事业单位,详细排查和了解社情、民情以及相关的法律服务需求。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以各镇(社区)网格化为单位,主动开展欠薪纠纷排查化解行动。联合住建局、公安局、人社局、总工会等职能部门,走访重点中小型企业、建筑工地等单位,及时掌握了解欠薪类矛盾纠纷,主动介入,及时化解,确保将欠薪纠纷消灭在萌芽阶段,积极助力“无欠薪”民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