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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作为解纠纷 复议为民促和谐

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1-07-0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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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李杰)高台县司法局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结合党史教育积极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活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引导当事人优先以调解、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预防矛盾激化“升级”,受理的13件行政复议案件经调解、和解后撤回复议申请终止11件,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了实处。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高台县司法局在行政复议工作中,着力突出“复议为民”,坚持把调解、和解理念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立案时充分沟通、析法明理,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实行公开审理,通过召开听证、证据展示、“焦点”谈话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原则,确保调解、和解客观公正。2021年1月高台县黑泉镇村民殷某某与同村村民李某一、李某二发生纠纷,在冲突中殷某某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高台县公安局黑泉派出所调查后对李某一、李某二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殷某某不服于2021年4月提出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在受理复议申请时了解到,殷某某对该案事实争议较大,对公安机关办案公正性存在猜忌,且与李某一、李某二对抗情绪激烈,若处理不当有可能引发新的矛盾。面对此情形,办案人员找准问题“症结”,研究制定了“釜底抽薪”的争议化解方案并开展工作,通知李某一、李某二作为第三人参与行政复议,并于2021年5月21日以听证方式公开审理本案。听证会上行政复议案件双方当事人就对方提出的证据及陈述充分发表了意见,并结合争议焦点展开了辩论,办案人员抓住矛盾争议焦点,梳理适用依据,向双方分析利弊,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猜疑、对抗与不满情绪,逐渐认清了各自在纠纷中的责任,最终表示愿意接受调解。2021年5月26日办案人员与黑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对殷某某与李某一、李某二之间的纠纷进行了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双方握手言和。同日,殷某某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至此,该行政争议因当事之间的纠纷成功调解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高台县司法局努力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践行“复议为民促和谐”,在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权益和促进行政争议有效化解方面实现“双赢”,最大限度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预防“连锁反应”,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张掖市高台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