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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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于娜)2020年,张掖市肃南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量为核心,以依法行政为重点,以强化基层治理为抓手,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 以最有力措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县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法治政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督察考核,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主要任务措施分解表》,将148项重点任务再分解再明确,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任务,全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对甘肃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的反馈意见》,结合全县工作实际,主动认领、梳理相关问题,制定下发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任务和时限,组织各乡镇、部门单位查漏补缺。截止目前,5个方面21个问题均已全面整改落实,整改完成率达100%。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未完成工作再次进行安排部署,查漏补缺,限时整改,做好迎接法治政府建设和“七五”普法验收工作,现已顺利通过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督查组验收。
增强法治意识 持续用力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来管理县政府各类公共事务和行政权力,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20年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反馈,全县“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位居全市第一。一是加快推进民族地方立法。严格落实《2017—2021年民族地方立法规划》,《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教育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甘肃省肃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计划提请县人代会审议通过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废止。二是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公布三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及材料目录123项、两批“一件事一次办”场景式套餐服务清单45个、“不来即享”政务服务事项清单64项,精减审批环节80多个、减少审批材料130余份,“不见面”事项覆盖率达96%。公布进驻便民服务大厅办理事项1063项、乡镇政务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72项,县、乡、村政务服务体系“三级延伸”稳步推进。三是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清单化管理。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征求、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对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全县新聘、续聘法律顾问34名,8个乡(镇)105个村(社区)及所有政府部门单位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四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制度,集中公布县政府及37个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聘请县政府第四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6人,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年内无投诉举报。组织开展执法案卷互查互评工作,共评查执法案卷119件,评选出优秀案卷2卷,劣质案卷1卷,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均一一书面反馈。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备案制度,共审查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决定48件,反馈存在的问题16条。五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依托“信用中国(甘肃)”完成行政执法“双公示”数据1944条,为全县20个执法部门单位配备执法记录仪232台,做到了执法记录及时归档,音像记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机构,有效落实执审分离,行政处罚法制审核率达100%。2020年新确认执法主体资格证4个,办理执法监督证19人、执法资格证124人,先后两批次换发行政执法证件589人,完成了174名行政执法人员网上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工作。
抓牢重点关键 不断深化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
突出法制建设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积极践行“全媒体、全天候、全覆盖”理念,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多层次、常态化学法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职工法治意识。2020年组织开展大型普法活动12场次,聘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11个,组织公职人员参与网上学法考试2000余人次,举办法治讲座1期120余人。对全县历年创建的96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复核,推荐申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二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多元化“大调解”机制,健全完善“三调联动”机制,不断深化“一庭多所”联动工作,全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20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570件,调解成功564件,成功率达98.9%,命名个人调解工作室1个(康丽华调解工作室),评选推荐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1人(已由司法部公示),县司法局受到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通报表扬。深化行政复议在矛盾化解中的作用,聘请肃南县人民政府第二届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16人,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举行行政复议听证会1次。三是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立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可视化系统,实现了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农牧民群众零距离服务。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线上,通过微信群和肃南县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24小时为群众提供在线法律服务;线下,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律师“送法进农牧村”“法律体检”等活动,帮助农牧民群众解答法律诉求、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供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专业法律服务。2020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件、公证业务244件。(张掖市肃南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