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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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荆立才)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适应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实际需要,充分调动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张掖市高台县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近期全面兑现了2019年村组2级人民调解员的个案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市综治办、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关于规范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标准的意见》精神,高台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与县综治办、县财政局协调,联合出台了《关于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标准的实施办法》,明确了“个案补贴”范围、方式、标准、经费渠道、发放程序和工作要求。
县司法局抽调业务精通、工作认真负责的基层股和司法所相关人员组成人民调解“个案补贴”评审小组,对9个调委会上报的2019年20件重大纠纷、104件一般纠纷、1718件简单纠纷件的卷宗和“四联单”及口头协议书逐案进行了严格评审,评审按照重大纠纷必须是标的额10万元以上或者一方当事人5人以上,且必须有规范的人民调解卷宗。一般纠纷调解卷宗格式统一规范,做到一案一卷装订,且调解协议书内容真实,记载简练清楚,填写规范,有当事人签字,加盖调委会印章。简单纠纷必须有“四联单”或者口头协议书,且内容填写规范无缺项,符合标的额较小,事实清楚,易调易履行的婚姻家庭纠纷范围。而且3类纠纷都必须是村组2级的非公职人民调解员调解的纠纷。
经过评审小组的严格评审,共评审出符合补贴条件的 人民调解案件1842件。按照重大案件纠纷每件补贴300元,一般案件纠纷每件补贴200元,简单案件纠纷每件补贴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三类纠纷共计发放个案补贴198600元。
在严格评审的基础上,经局党组会议严格审定,由局财务股严格核对调解员的身份后,以银行卡的形式向调解员兑付,确保补贴款全部兑付到村组调解员手中。(张掖市高台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