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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司法局三举措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9-07-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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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张掖市高台县司法局落实三举措,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诚信机关建设。坚持以司法公开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入点,努力打造信用机关形象,增强司法机关的公信度。坚持司法公开,凡是在张掖市高台县司法局办理的各项司法行政业务,从办事依据到办事程序,在政府网站接受社会监督;实施行政效能监督和过错过失问责制。对打造诚信、高效、廉洁的机关,提升司法公信度均起到了巨大的促进和制度保障作用。机关办事效率和质量较过去得到了明显的提高。落实承诺制度。切实抓好窗口股室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的落实,确保制定的措施和承诺事项如期兑现,取信于民。
 
二是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严格资格认定与市场准入,强化对注册、法定年检等环节的监管;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建立公平竞争、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的运行机制;建立诚信档案,完善执业诚信记录,并定期进行检查披露;加强对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机构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及其人员的查处力度。
 
三是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完善高台县律师诚信体系,将各律师事务所基本信息、奖惩情况、考核情况及对首次申领律师执业证的律师、每年年检注册后,通过年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都及时给予公示。律师管理有关规定及当事人注意事项也在网站上公诸于众,增加社会的可识别性,使律师管理更加公开透明。目前,全县共有法律服务机构10个,其中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律师事务所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5家,司法鉴定所和公证处各1个,共有执业人数30人,本年度以来代理各类刑事、民事案件、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司法鉴定及公证案件,均无失信受惩戒情况发生。(张掖市高台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