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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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王丽)近日,张掖市高台县新坝司法所广泛开展人民调解案卷自查,自查发现,纠纷当事人主体不适格、调解协议达成先于调解申请、调解员签字不规范等问题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普遍存在,且有些严重影响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导致前期调解工作前功尽弃。因此,严格按照调解流程,对人民调解案卷制作再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新坝司法所结合全市人民调解员赴外培训所学,借鉴其他省份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修改完善新坝镇人民调解案卷制作标准,向新坝镇各人民调解委员会下发简洁明了的指导手册,选取典型案例对各村人民调解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实操指导,有效提高了案卷质量,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发展助力。(张掖市高台县新坝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