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司法网
发布时间:2019-03-05
阅读次数:
本网讯(通讯员 魏立婷)自张掖市高台县行政体制公证处改制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介入经济发展主战场,为重点工程、民生项目实施保驾护航。
一是积极拓展公证业务范围。主动拓宽金融领域、司法辅助、产权保护、农村土地改革等方面的业务,与农商银行及邮政银行协商签订定点合作协议,细化完善公证介入银行金融业务的具体类别和项目,实现金融业公证服务规模化、常态化;围绕精准扶贫、绿水青山保卫战、风险防范、知识产权保护等,进一步拓展公证服务的广度与深度,从传统业务中创新升级,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二是有效激发公证工作活力。借鉴其他地区的有益做法,先后制定和逐步实行了企业化财务管理制度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激励机制,制定了高台县公证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遵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对自主招聘的公证人员施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度;推进公证机构诚信建设,建立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诚信档案,适时向社会发布诚信信息,引导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守信自律,维护公证公信力。
三是不断强化公证业务监督。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公证机构进行信用监管抽查,有效强化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自觉、自律意识;定期开展公证质量集中督查,针对已办结的公证案件,采取随机抽查卷宗、电话回访当事人、发放社会调查问卷等方式,加强对公证工作的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公证质量的个人自评、单位集中评查制度,努力消除公证质量隐患和风险,提高对公证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
四是积极充实公证后备人员。体制改革后,由于公证员严重不足,高台县司法局通过考察推荐、公开招聘等形式,推荐吸收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高素质法律人才申请公证员资格,并招聘3名司法辅助人员,充实公证力量。同时对公证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素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安排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公证人员责任意识、法治意识、规范意识、质量意识和业务能力。2018年高台县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81件,公证业务收入同比增长64%,公证改制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张掖市高台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