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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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张多芬)近年来,张掖市民乐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实践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思路,推出了民乐县刑释人员安置帮教七项工作新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平安民乐”“幸福民乐”建设。
一是接领机制。在接到监狱刑满释放通知后,民乐县司法局及时书面通知各乡镇司法所联系其亲属,并由司法所书面通知家属到监所接人。
二是安置机制。刑释人员接回后,司法所给刑释人员出具一份过渡性安置基地及相关企业就业的推荐介绍,同时出具一份刑释人员在过渡性安置基地就业以及自主创业享受的优惠扶持政策的介绍。
三是告知机制。即刑释人员接回后,司法局及司法所告知其一是要自觉接受司法所、派出所的管理;二是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重新违法犯罪;三是要自立、自强,争做新公民。
四是责任帮教机制。即:刑释人员回归后,每名回归社会人员由司法所长、派出所民警、村(社区)主任、家属或亲属组成一个帮教小组,司法所和帮教小组签订责任书,施行“包安置、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的工作责任制。
五是帮教工作计划机制。乡镇司法所制定辖区内每一名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同时,以五项措施为保障,即:一是定期组织帮教对象学习法律法规和安置帮教工作政策,组织安置帮教对象参加公益活动,使他们从中受到教育。二是司法所、派出所定期会商,互相交流管控对象情况信息,及时预测预警,提升管控能力。三是定期不定期的对安置帮教对象的情况进行摸排,特别是在重大节日期间对重点人进行摸排,消除不稳定因素。四定期召开安置帮教工作会议,通报、交流安置帮教工作方面的新情况、新做法。五是及时向县安置帮教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保持信息畅通。
六是帮教对象信息知晓机制。即:知道安置帮教对象在哪儿;知道安置对象的家庭状况;知道安置对象的经济条件;知道他们在干什么;知道他们在想什么;知道安置帮教对象有什么困难需要解决。
七是情况掌握机制。即:掌握安置帮教对象的身份证号、体貌特征、联系方式、违法经历、着装特征、活动场所、交往人员,确保管理不留死角。
民乐县司法局通过七项工作机制,增强了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进一步强化了安置帮教工作各环节的工作措施,有力地解决了刑释人员的失控、漏管、脱管现象,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同时,经过七项工作机制的运行,促进了刑释人员的思想转化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增强了他们抵制重新犯罪的能力,为他们成为一个新人,真正融入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张掖市民乐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