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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8-06-0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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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叶鹏)今年以来,张掖市高台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结合“集中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化解专项行动”,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注重源头预防,实行分级定期排查,狠抓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化解。至目前,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52件,调解成功748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9.5%。
 
一是完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建设。突出“一线一面”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体系,健全了镇、村(社区)调委会、社调解小组和人民调解员四级调解组织网络。组建成立了高台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建立健全了以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为依托,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行业性、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纠纷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真正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目前,全县共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61个,其中,镇调委会9个,村调委会136个,社区调委会9个,行业调委会7个。
 
二是推广实施矛盾纠纷“四级七天”调解工作法。通过4个层级、7天时间,把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社区)、镇两级,消除在萌芽状态,既防止了因矛盾纠纷上报不按时、化解不及时导致问题扩大化,产生新的矛盾纠纷,又方便了群众,节省了人力、物力和时间,同时解决了一些可能引发深层次问题的矛盾纠纷,确保了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
 
三是开展“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紧紧围绕“规模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化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常态化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多元化创新法律服务手段”的总体要求,实行法律工作者与村(社区)结对子,13名律师、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8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与136个村、9个社区结对,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矛盾化解。
 
四是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激励机制。制定出台了《高台县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发放管理实施办法》,对非公职人民调解员调解的矛盾纠纷实行个案补贴,简单矛盾纠纷每件补贴100元,一般矛盾纠纷每件补贴200元,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处标的额10万元以上的各类矛盾纠纷,一方当事人在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每件补贴300—500元,提高了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2017年落实个案补贴17.2万元。
 
五是提高调解队伍素质。抽调公检法司、信访等部门骨干组成宣讲组,深入9个镇,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9期,就相关专题进行授课,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1次集中培训,培训人民调解员1200多人,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业务素质。
 
六是完善拓展“三调联动”机制。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基础上,依托基层政法单位,建立起“一庭三所联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是整合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等基层政法资源和镇相关站所力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分工不分家,共同及时、高效地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张掖市高台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