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始终坚持抓基层强基础导向,聚焦打造一流阵地、锻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提供一流服务,较好发挥了促法治、保稳定、惠民生的职能作用,在有效服务大局中彰显司法行政作为。全市创建“全国模范司法所”4个,省级“枫桥式”司法所2个,1人获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4人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基层法治根基得到进一步巩固。
加强阵地建设。对标《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优化司法所阵地布局,按照巩固达标、提升改造、标准规范、特色品牌四个标准,实施分类建设工程,实现司法所功能用房区域相对独立、设置科学,司法所外观标识醒目、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上墙公示,办公设备和业务装备配备齐全,保障各项业务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加强队伍建设。采取招录、聘用、政府购买服务、发展志愿者队伍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广司法协理员制度,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服务、首席法律专家、干警下沉司法所专项行动,66个乡镇司法所共配备工作人员231名,下沉干警20名,司法协理员49名,执法执勤车辆60辆,不断提升队伍建设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十项措施》《张掖市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张掖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等各项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法治建设、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效能,以“小窗口”,实现司法行政“全方位”工作目标。
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司法所在服务基层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基层依法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激发基层活力,提升服务效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张掖、法治张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