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综治中心与司法行政部门融合发展的实践
甘肃省张掖市委政法委员会
推动县乡综治中心与司法行政部门融合发展,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整合基层治理资源、加快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题中之义。甘肃省张掖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司法行政力量进驻综治中心,实现县乡两级综治中心与司法行政部门融合发展,为基层社会治理筑牢法治根基。
阵地人员联建 让群众“只进一扇门”
县乡综治中心和司法行政部门融合发展,首先体现在场所和功能的整合。张掖市紧扣“五个规范化”建设要求,出台《张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融合发展的具体措施》等文件,明确要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推动律师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组织等入驻综治中心;乡镇(街道)落实办公场所、挂牌标识、受理诉求等“三个统一”阵地建设标准,以及人员管理、教育培训、业务协同“三位一体”队伍建设要求,实现群众上门办事“只进一扇门”。
“以前,有官司要先到县矛调中心去,必要时还得跑县法律援助中心,能不能成、要怎么办没有统一的部门咨询,让我们非常头疼。”市民杨曙光先生说,“现在不一样了,直接到综治中心,就有引导人员接待登记,全程一条龙服务。”
截至目前,张掖市6个县区司法局和80%的乡镇(街道)司法所通过中心入驻、人员常驻、整体入驻等形式,实现与综治中心深度融合。
场地融合是前提,人员整合是基础。临泽县司法行政干警安贵,在30多年的人民调解实践中,总结提炼出“七法四必访”调解法,形成“安贵调解室”这一调解品牌,2022年入驻县综治中心,年均调解矛盾纠纷280余件,调解成功率超90%。全市累计24名金牌调解员在县(区)综治中心设立个人调解室,成为群众化解矛盾的重要平台。
矛盾纠纷联调 让纠纷“一站式化解”
基层矛盾纠纷诱因多样,从柴米油盐“小事”到土地征用、合同纠纷的“大事”,如果仅靠司法机关“单打独斗”,很可能会导致纠纷成诉成访。张掖市积极推动各级综治中心和司法行政部门联动调处,创新形成“四级七天”调解法、“清理法调”联动、“一庭三所+”等特色工作模式,全市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8%以上。
作为国家“三西”扶贫重点移民基地,高台县骆驼城镇曾面临邻里纠纷、土地流转、生产经营、村务管理等矛盾高发问题。通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逐步探索形成“四级七天”调解法,融合运用“民情快递”“情理法诉”“一庭三所+”等工作方法,推动全镇矛盾纠纷从2012年的3400件降低至2024年的110件,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率从9.8%提升为99%,被授予“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是全省唯一的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均获“枫桥单位”命名的乡镇。
在高台县骆驼城镇,“有矛盾找龚海”已成为当地群众的共识。作为镇司法所干警兼镇综治中心干部,龚海的工作日常聚焦于“疑难杂症”。“群众找到我这里的矛盾纠纷一般都是网格员和村调委会的调解员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龚海说。“四级七天”调解法全面推行后,网格员、村调委会、镇综治中心和镇党委、政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责、调解时限有了明确的规范,大量的简易矛盾纠纷经过网格员和村调委会就能快速有效化解。而一些基层无法调解的重大矛盾纠纷,由镇综治中心启动“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联合各方力量进行调处;调处不成的,最后由镇党委、政府组建专班联动调解。经过以上四级,95%的矛盾纠纷在7个工作日内都会得到实质化解。
重点人员联控 让风险“全时段管控”
重点人员是社会安全的潜在不稳定因素。如何把这些人员管控到位不出事,事关百姓安居乐业,关乎社会长治久安。张掖市强化综合施策,将刑满释放、社区矫正、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重点青少年、“三失一偏”等重点群体纳入动态管理,赋分分级预警,全面落实家庭、网格、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乡镇(街道)“六位一体”日常管、控、帮措施,确保对重点人员家庭情况、生活状况、思想动态底数清、情况明。
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将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100%纳入网格管理,对接同级综治中心,联动公安、民政、信访、住建、教育等部门,建立安置帮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建日常帮教团队,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落实低保等救助措施,宣讲医保、慢性疾病补助、公租房申请等惠民政策,帮助解决就医、就业、就学等实际困难。
“对重点人员服务管理,除了相关行业部门进行定期走访外,主要依托综治中心,将重点人员纳入网格常态管理,一旦有异常情况,网格员第一时间报告网格‘三官一师’,协同开展管控,最大限度防范人员肇事肇祸。”山丹县综治中心主任李涛介绍道。网格力量的有效介入,不仅提升了重点人员服务管理的精度和密度,更延伸了管理触角、提升了服务时效。截至目前,张掖市83%的乡镇(街道)连续5年零命案,安置帮教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法治教育联宣 让法治成为群众信仰
法治具有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保障。张掖市整合普法力量,创新普法方式,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一心三所+”,深化小分队普法。作为山丹县霍城镇司法所所长,宋金秀日常工作总有一项就是与综治中心干部、派出所民警、网格员一同到种植基地、群众家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小分队普法,不仅达到了让群众知法懂法目的,更是把网格员、调解员等培养成为“法律明白人”。
“三官一师”进网格,法治宣传更专业。张掖市创新推行“三官一师”进网格机制,选聘1100名法律专业强、群众工作好、基层情况熟的警官、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进网入格,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群防群治队伍培养等工作。“三官一师”由各单位选聘,实行县区综治中心和原工作单位双重管理机制。
“调解+释法”,形成以案说法新常态。张掖市注重在调解过程中加强普法宣传,提升调解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引导群众以案学法、懂法守法。
融合,不仅是形式上的合并,更是业务、流程、服务等方方面面的优化和整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得到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