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述
2025年3月,山丹县大马营镇新墩村网格员在新一轮土地承包摸排调查过程中了解到,村民赵某文和赵某太两家耕地相邻,几年前因土地整治,对土地界限重新划分,赵某文称:“我家耕地原本是2.3亩,现在实际为2.1亩,是赵某太在土地整治过程中私自挪移了田埂,导致我们家的耕地减少,他要给我退还耕地。”而赵某太坚称自己并未私自挪移田埂,没有侵占赵某文家耕地。双方多次发生争吵,矛盾进一步激化。
二、调解过程
新墩村网格员主动介入,通过“陇情E通”APP进行登记、受理,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但双方均坚持自己的说法,拒不退让,网格员遂向新墩村调委会进行上报。村调委会接报后,组织村调解员对争议土地进行实地查看,并查阅最新的土地确权数据,发现赵某文土地确权证书明确记载了该土地面积为2.2亩,遂召集双方进行调解。但赵某文又说道:“该块土地面积原本是2.3亩,在最近一次土地确权时我在外地务工,最终的签字确认是由社长代签的,我对土地确权相关情况不知情,打工回来后发现土地面积是错误的,对土地确权证书不认可,曾向村委会反映过,但未解决此问题,如果还无法妥善解决,将向法院起诉。”而赵某太也称自家土地面积是正确的,坚决不予退让。村调委会及时对赵某文进行劝解、安抚情绪,并暂停调解,向镇综治中心报告情况。大马营镇综治中心迅速梳理案件,启动“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统筹镇经管站、自然资源所、派出所、司法所等治理资源,通过查阅以前的粮食直补记录和土地登记底册,走访咨询村上对纠纷土地情况熟悉的老人后发现,赵某文原本的土地面积确为2.3亩,随后组织专业人员对赵某文土地进行了实地测量,现在的土地面积为2.1亩。同时对赵某太的土地进行了查阅和测量,发现赵某太的土地比以前多了0.2亩。掌握了相关情况后,镇综治中心及时组织镇、村两级调解员以及司法工作人员、民警、村法律顾问等力量进行调解。
调解结果
最终赵某太同意退还土地,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双方签字确认,对土地权属问题进行更正,双方达成和解。
案例启示
山丹县大马营镇全面推行“四级七天”调解法,在涉土地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组织各级调解组织和专业力量,从情、理、法、调等方面入手,灵活运用倾听交流、疏导沟通、明法析理、情绪安抚等多种方法,层层递进解决矛盾,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能化解,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