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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检察机关闻令而动 助推“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走深走实

来源:张掖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5-03-1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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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张掖市检察机关深入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和市检察院“开展检察为民十件实事”活动部署要求,将食品非法添加问题、食用农产品安全、互联网新业态食品药品安全纳入专项活动重点监督领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开展食药安全集中整治,排查食药品和化妆品经营店416家,抽检消费品85批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处罚6人次,专项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借助数字赋能“防风险”

张掖市检察院扎实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第一时间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深入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行政机关开展座谈交流和实地调研。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在线索提报、辅助办案方面积极作用,引导志愿者加强对食药领域相关问题的关注度,及时提供案件线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横向协同履职、纵向一体办案优势,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徒期以上刑罚的部分涉案人员未作从业禁止处罚,建议相关部门作出处罚,并通过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处罚信息公示,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拧紧网络外卖“安全阀”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外卖凭借方便省事的优势,逐渐成为人们日常就餐的方式之一,但其不规范经营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日益成为百姓的“急难愁盼”。甘州区检察院通过线上摸排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发现部分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者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记载经营负责人不一致、超范围经营等问题。该院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公示责任主体、及时更新证照信息,并按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同时,加强网络餐饮服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真正让人民群众买得安心、吃得放心。

筑牢校园食品“防火墙”

校园食品安全关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全面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临泽县检察院与县纪委监委、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进行职能协作,开展校园周边及校内食品安全问题专项监督工作,督促行政监管部门详查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原材料采购凭证等各类证照,重点对学校食堂卫生状况、操作流程、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细致排查,现场发现问题,当即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对学校工作人员及食堂负责人进行以案释法,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让广大师生享受安全放心的校园“食”光。

保障群众喝上“放心奶”

生鲜乳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食材,保障生鲜乳安全,事关群众身体健康。高台县检察院在开展乳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发现县域部分奶畜饲养和生鲜乳生产的农户,在鲜奶生产过程中存在卫生状况不达标、操作流程不规范、操作人员健康状况不明等问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可能对不特定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侵害。该院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大质量安全监督力度,严格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奶畜饲养及生鲜乳生产环节的监管职责,加强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和生鲜乳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对辖区奶畜健康情况的检测并强制免疫,强化对养殖户生鲜乳生产环节规范流程监控,完善和严格执行奶畜饲养和生鲜乳生产管理制度,实现对乳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全链条的有效监管,共同营造安全、健康、放心的乳品消费环境。

关注健康医疗“眼安全”

眼睛是“心灵之窗”,是人体最重要的器官之一。山丹县检察院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冬季行动”专项行动中,发现部分眼镜店在未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销售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产品,存在对不特定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侵害的风险。该院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医疗器械监管职责,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隐形眼镜及护理产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隐形眼镜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眼镜店集体约谈会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和法律法规培训会,倒逼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树牢合法经营意识,规范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与人身健康安全。

用心解决群众“药紧事”

一些不良商家为追求经济利益,通过“精心”包装和虚假宣传,“产出”一批让病患深信不疑的“特效神药”。民乐县检察院在办理非法添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中发现,涉案人明知他人销售的性保健品无相关合法手续,仍多次从他人处购买销售,其销售的保健品后经鉴定,部分含有非食品原料他达那非成分,部分药品系假药,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梳理监管风险点,制定问题清单,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引导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同时督促行政监管部门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宣传力度,通过日常检查、集体约谈、以案释法等方式,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提升安全意识,杜绝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促推商超果蔬“亮身份”

“西瓜怎么卖?蘑菇怎么卖?......”这看似平常不过的询价背后,实则暗藏着市场交易中商品未明码标价的现象。肃南县检察院主动构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公益诉讼双向沟通衔接转化机制,结合代表委员的建议或提案,认真分析研判,梳理出关于规范落实商超市场蔬菜水果直销店等经营单位明码标价制度的线索。经实地走访调查,发现部分果蔬经销商在散装食品销售柜台、容器、外包装或外置标签牌上没有清晰标识,未对散装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示。售卖的“不明”食品,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加大常态化监督检查力度,引导食品经营者“明码标价”规范经营,让人民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彭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