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入推进“三调”对接实战化部署要求,推动“三调”对接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进一步激发各级各单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调解能力和水平,夯实主动创稳根基底板,近期,市委政法委陆续推出各县区、各单位“三调”对接工作典型案例,供学习借鉴。
乘车意外摔伤起纠纷 访调对接柔性化干戈
——山丹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访调对接工作典型案例
案情简述
2023年11月6日11时,孙某某乘坐公交车时在未坐稳扶好的情况下,驾驶员避让行人紧急制动车辆,致使孙某某惯性向前倾倒受伤,造成左侧十二肋骨骨折、肩胛骨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由公交车承运方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孙某某先后到县内医院及外省医院治疗,出院后一直在家卧床疗养,在护理期内于2024年10月24日意外死亡,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现场
10月25日,死者家属孙某等人到山丹县信访局上访,请求尽快处理赔偿事宜。县信访局了解事情原委经过后,认为该案适宜通过调解方式进行处理,在征得信访人同意后,第一时间与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接,将案件流转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指派专职人民调解员组织调解,并启动“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涉事交通运输部门及值班律师参与调处化解。
调解员耐心倾听死者家属陈述后,本着“以和为贵、事心双解”的理念,一方面积极安抚死者亲属情绪,另一方面结合死者亲属和公交车承运方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对纠纷具体事实开展核实。经核实,孙某某现年78岁,存在自身胆管恶性肿瘤、慢性心功能不全、心脏病等疾病,事故造成左侧十二肋骨骨折、肩胛骨骨折,为轻伤一级,护理期1年。同时事故造成的外伤对自身胆管恶性肿瘤、慢性心功能不全、心脏病等疾病存在加重风险,孙某某为护理期内死亡。
在捋清事情原委后,调解员组织双方代表会面沟通。死者家属坚持要求在前期住院治疗费用的基础上再赔偿30万元,公交车承运公司声称:“孙某某年事已高存在自身疾病,导致孙某某死亡的原因是否与乘车摔伤存在因果关系尚未确定,要求进行尸检确定死亡原因。”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员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法,轮流开展释法析理,并适时交换双方意见。通过与死者亲属沟通了解,死者亲属从内心深处对尸检存在抗拒心理,还是希望死者能够早日“入土为安”,愿意降低赔偿数额。在了解死者亲属的真实想法后,调解员对公交车承运方进行释法解惑和思想疏导。经过劝解,公交车承运方也愿意秉承“死者为大”的原则,酌情增加赔偿数额。最终经过多轮次的来回调解沟通后双方达成初步意见,调解员将重心转向赔偿金额的认定。
调解结果
2024年10月29日双方达成最终一致意见,公交车承运方赔偿死者亲属前期医药费、护理费、鉴定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等费用37.9195万元,并签订了调解协议,现场进行了转账支付。至此,该纠纷通过调解得到了圆满化解。
案例点评
访调对接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效探索,是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加速推进大信访与大调解一体化进程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的重要环节。
该案中山丹县信访局对接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的独特优势,坚持“调解优先、应调尽调、能调不判”的原则,运用健全完善的访调对接工作机制,落实“中心吹哨、部门报道”机制,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运筹帷幄,构建多方参与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合力,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快立、快调、快结,有力促进了信访矛盾纠纷的及时就地化解,防止了信访案件的升级、恶化,实现了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