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南县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肃南县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构建“检察+公安+市场监管”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为地区经济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意见》要求,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切实履行职责,同时根据本协作机制要求,统筹协作、互相配合,共同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格局。《意见》明确,三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研讨疑难问题;三方可以利用重大节日、物资交流会等重要时段,适时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办民生领域侵权假冒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假冒侵权产品的查处力度;健全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完善案件移送制度,加强侵犯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案件办理业务交流;建立和完善法治宣传制度,定期联合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基础。下一步,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将以签订《实施意见》为契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