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是肃南的立县之本、强县之基、发展之源、永续之根,近年来,肃南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整治修复保护,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打造美丽中国“肃南样板”。
牢记“国之大者”,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生态环境治理为导向,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聚焦生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瞄准问题短板,通过优化执法方式,提高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深化生态环境“全链条”监管,着力破解我县生态环境保护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推动我县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稳步运行在法治的轨道上。
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提升环境监管综合水平。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网络建设,依法重拳治污,从严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落实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措施,维护河流湖泊生命健康。强化“三线一单”刚性约束,开展扬尘治理等专项行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环境执法责任主体、执法监管模式,建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联动执法和沟通配合机制、重大生态环境破坏案件会商处置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提升生态环境总体质量。树牢正确生态观、发展观、政绩观,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县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久久为功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的含“绿”量、生态环境的含“金”量。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保护,以法律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