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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巧用复议调解“一度三法”化解行政争议

来源:张掖长安网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4-07-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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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民乐县司法局立足于显温度、破法结、解心结、化症结,以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积极发挥复议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探索“一度三法”调解机制,切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行政复议由传统的“以裁为主”向“裁调并重”转变。止目前,通过“复议调解+自愿撤回”模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共计15件。

善用“复议为民”之理念,用“温情”传递复议“温度”。送服务上门,在全县10个基层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点,开通行政复议网上受理渠道,将行政复议受理、咨询、案前调解前置到基层,打通复议为民的“最后一公里”。坚持分案管理、分类别处理法,针对不动产、土地争议类案件,坚持逢案必实地勘查、必开展听证,了解案情,还原真相,查清案件事实;针对工伤认定类案件,将复议听证与证据交换相结合,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听取当事人意见,查证证人证言,综合作出认定。

巧用“复议调解+决定变更”工作法,破解行政机关“法结”。坚持案件审理与案外纾困相结合,针对适合复议调解的案件,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之下,从化解矛盾纠纷的角度出发,详细了解案情,“面对面”与申请人交流,“背对背”与行政机关沟通,通过“复议调解+决定变更”新模式推动行政争议和其他争议的双向化解,既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又破解行政机关的“法结”难题。

活用“复议调解+自愿撤回”工作法,巧解当事人“心结”。坚持案件审理与释法说理相结合,采取电话沟通、听证调解、线下协调“三结合”交流法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以心交流、以法释理、以情服人,围绕行政机关的事实认定、程序、法律适用作出全面详细的解释,再结合案件开展法律法规普及,以案释法,促使申请人解开“心结”,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将行政争议化于萌芽、止于诉前。止目前,通过听证听取意见3次,通过座谈或其他方式听取意见6次。

妙用“复议调解+调解书确认”工作法,化解行政案件“症结”。坚持把非诉讼机制挺在前面,以“既要抓末端、治己病,更要抓前段、治未病”的精神为立足点,发挥复议机关的组织优势、监督优势和资源优势,居中调解,专案研判,提请咨询,达成调解合意,最终由复议机关制发行政复议调解书予以确认,使行政争议通过非诉讼机制得到提前解决,切实做深做实诉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