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做法,用好“四下基层”宝贵经验,立足检察职能,探索以“六调融合”为核心的检察版“马锡五式”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化、法治化水平,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领导包调,以心换“信”为群众排忧解难
高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按照院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领导班子首访包案制度,由院领导带头发挥“头雁效应”,采取包案下访 、公开听证、邀请律师以及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等多元途径化解矛盾。例如,在办理程某某信访案时,考虑到信访人对本院解答不信服,包案检察长主持召开听证会,邀请律师以及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充分发表意见,帮助信访人充分理解法律和司法程序,化解信访人“心结”。
干警访调,从矛盾找上门到追着矛盾跑
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四下基层”经验做法,深入开展“三官一师进网格”活动,探索建立“检察+网格”工作机制,全院25名干警被编入9个镇25个行政村(社区)担任“法治网格员”,与村、社区网格建立“一对一”对接联系,每月定期走访或联系网格村,主动开展上门调解等工作。一年来,成功化解矛盾纠纷7件,移交民事支持起诉线索2件,摸排司法救助案件1件,工作方式由坐在办公室等矛盾到跑进村子找矛盾的转变,有力提升了信访矛盾源头化解的效果。
首接快调,让每一名信访群众的诉求都能找到出口
健全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设施,打造集案件受理、控告申诉、矛盾调处、法律咨询、检务公开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接访工作室,并设置有“党员接访岗”,每日有1名精通业务工作的党员干部+1名书记员直接参与接待、答疑、释法说理,为群众反映诉求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接访工作人员能现场答复的全部进行了答复,对符合检察机关受理条件的,及时登记受理,并告知来访人“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做到了热情接待、耐心细致、依法依规处理来信来访。
部门联调,集百家之智博一人之信
坚持全院“一盘棋”的思想,形成以控申部门为枢纽,刑事、民事、行政、未检等多部门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模式,以更高效专业的方式促溯源治理。探索推进检调对接,积极与县综治中心沟通衔接,在县综治中心设置12309检察服务窗口,选派群众工作能力强、矛盾化解经验丰富的检察干警驻点参与矛盾调处,融合多方力量参与涉检矛盾纠纷化解,共同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例如,在处理一起当事人不服撤案决定的信访案件时,县检察院经分析研判并取得当事人的同意后,立即启动检调对接机制,将该案件推送至县综治中心,通过“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联动法院、检察、公安、司法、援助律师和人民调解员对该矛盾纠纷进行攻坚化解,经几番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息诉罢访。
听证助调,阳光司法让群众更有感
将检察听证工作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通过聘任26位各行业人士为听证员,参与“四大检察”案件办理的听证工作,以兼听则明避免偏听偏信,促进检察官更加客观、准确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在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的同时,还积极开展简易听证、上门听证,把矛盾化解工作的重心和关口前移到首次来访办理环节,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多维度开展释法说理,促成息诉罢访。例如,在开展刘某某故意伤害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时,办案检察官本着“办案一件,教育一方”的理念,将听证会开到了刘某某所在的村委会门口。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村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等参与下,一致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得当,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同意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刘某某再次向受害人表达了歉意,双方握手言和。该案件的成功调处,不仅和睦了邻里关系,也起到了普法宣传的作用,实现了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救助促调,司法温度融冰成水
近年来,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司法救助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抓手,探索运用多元化救助手段,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与乡村振兴局、妇联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多元救助协作机制,形成“司法救助+”工作模式,以救助的精准性、实效性切实解决好涉案被害妇女、儿童 、退役军人、农民等弱势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彰显司法温情。
创新“六调融合”,让群众低成本高效定分止争,不仅仅是高台县人民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也是该院深植红色基因、一心服务为民,积极推进“主动创稳”的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