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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司法局 “三个强化”持续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来源:民乐司法行政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4-06-2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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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民乐县司法局不断创新行政应诉工作思路,多维度深入做好行政争议的预防和化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强化应诉责任。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第一责任人责任,理顺和规范行政应诉案件办理程序及工作流程,明确行政应诉工作职责分工,实行“谁承办、谁应诉”责任制,一案一督导,一案一追踪,实现行政应诉有章可循、依规运行。建立行政应诉案件要情专报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影响面大的应诉案件提前分析、逐级上报、及时调度、持续关注。

强化出庭效果。督促各镇、各部门出庭应诉人员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并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配合法院审理案件,依法回应对方当事人诉求,做到应诉有节、出庭有声。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智库作用,组织集中培训、旁听庭审和案例研讨等活动,将行政应诉与旁听庭审有机结合,深入推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以案释法工作,切实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强化府院联动。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每年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及时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及协调重要事项,切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充分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以专题研讨、旁听庭审、司法建议书等形式,深化法院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交流,促使法律监督倒逼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行政违法行为及时改、及时纠。同时,将府院联动机制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相结合,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推动问题靠前处置、风险靠前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