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张掖市山丹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多措并举,不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质效,全面提升未检工作体系化建设水平,为有效预防、减少、遏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筑起坚实司法保护安全屏障。2023年获评“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依法能动全面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全面落实“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要求,不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4人,起诉3件5人;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实现在同一场所一次性完成案件询问、心理辅导、司法救助等工作,避免因案造成二次伤害,已借助“一站式”专门办案场所对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开展一次询问18人,开展物证提取、伤情固定、辨认等工作8次,开展心理疏导等救助工作24人次;加强未成年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20余次,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校园氛围。
司法救助彰显情怀,助力未成年人走出阴霾。秉承特殊保护、优先救助的办案理念,对未成年被害人情况一并进行调查,并及时告知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及程序。在受理救助案件后,第一时间对当事人进行实地走访,同时到受害人所在社区或村委会详细了解其家庭生活情况,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至目前,救助未成年被害人4名,发放司法救助金11.27万元。同时,积极同民政、妇联等部门沟通,通过心理疏导、社会救助、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案件带来的心理阴影,回归正常生活轨道。至目前,为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咨询服务4人(次),帮助涉困家庭申领低保1户2人。
法理相融呵护成长,引航未成年人阳光归途。对犯罪情节较轻、具有帮教条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涉罪未成年人,委托本地青少年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常态化开展帮教活动,针对性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认识到自己犯的错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帮教后,成功重返校园4人。积极构建“督促监护+家庭指导”双循环模式,加强和改善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至目前,向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15份。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封存主体、封存方式、记录使用、数据隔离等按照具体规定执行,避免出现犯罪记录泄露,让涉案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至目前,共计封存犯罪记录12人次。
加强协作凝聚合力,构建未成年人成长绿色空间。联合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开展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关口前移,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至目前,已对全县2350名教职工进行了违法犯罪从业查询;与县监委会联合印发《山丹县公职人员不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约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强制报告制度的执行、监管不力且不予纠正的进行约谈、问责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让强制报告制度“长出牙齿”。通过对已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倒查,对未履行强制报告责任的公职人员追责1人;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执法工作,联合县公安局对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人员和场所进行打击治理,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4份;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和防控校园欺凌等工作机制,联合县教育局查访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87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20个;与县妇联、县民政局等5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1+1”帮教模式(1名检察官+1名家庭指导员或1名心理咨询师)开展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帮教工作;采取“线上云课堂”模式,持续加强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法治教育;联合县民政局、县妇联等部门开设家庭教育暨儿童心理服务师资培训,提升教师心理教育实操水平,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共举行培训班2次,培训教师和家长2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