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张掖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聚焦主导责任、规范从简流程、对标精准导向、提升适用质效”工作思路,以实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减少社会对抗、节约司法资源、提升诉讼效率,更好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目的,依法能动履职,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充分彰显制度优势。近年来,全市认罪认罚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均达90%以上,经验做法多次在全省检察系统进行交流。2023年6月28日,在张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上,《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获与会代表全票审议通过。
张掖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新时代犯罪治理、减少矛盾对抗、节约司法成本、提升诉讼效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依法规范适用上下功夫,进一步推动制度落实。
严把适用关,高质效规范办案。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的理解适用,根据犯罪具体情况,区分案件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认罪认罚案件,依法从简从快从宽办理;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慎重把握从宽,对其中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免予刑事处罚。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切实提高认罪认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强化释法性,高要求确保实效。把“协商、稳定、自愿”作为认罪认罚具结工作的基本原则,充分履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及释明义务,确保犯罪嫌疑人对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性质及后果全面知悉,对具结内容及对具结书反悔后的法律后果全面理解。加大公开听证力度,组织公开听证370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基层组织代表参与办案,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使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确保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取得实效。
提高实效性,高标准落实制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实行“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审理”,形成快速高效的侦、诉、审机制,实现简单案件在刑事诉讼各阶段的快速流转,有效缩短办案时限、简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至目前,全市建立“一站式”速裁法庭6个,办理案件百余件,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