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民乐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铸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宗旨,以规范化建设为主线,深化法治建设、法治督察、法治审核实践,推动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服务和更实保障。
促进法治建设系统化运行。制定印发《2023年民乐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民乐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工作方案》,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研究部署法治建设事项,党政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工作事项及时部署、重点环节及时协调、重要任务及时督办。组织全县各镇、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述法活动,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度书面述法67人,现场述法6人。
实施法治督察全流程运作。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发挥法治督察的督促指导作用。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实现有机贯通,形成监督合力,抓实督察整改。开展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暨“八五”普法”中期督察1次、迎接全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实情况实地督察1次、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暨“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检查1次,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查、全年有考核,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推动全县法治工作体系高效运行。
健全法治审核规范化模式。严格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依法审慎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注重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市场主体切身权益的决策事项进行严格法律审核,推动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资源优势,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的工作机制,提高县政府合同审查工作质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合同签约履约风险,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共审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128件、合作方案和出资协议22件,召开专家论证会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