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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司法局:“复议+”模式提升行政复议质效

来源:民乐司法行政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3-10-1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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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民乐县司法局立足于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推行“复议+”模式,围绕争议化解、案件办理、依法执政、渠道公开四方面下功夫,从“四度”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

“行政复议+调解”,促进争议化解“认可度”。坚持“应调尽调”原则,把调解融入行政复议全过程,构建联合调解机制,邀请律师、人民调解员、相关行业部门的专业人士等共同参与调解,对于符合调解类型的案件,在当事人自愿前提下进行调解,做到行政复议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实现行政复议工作从“以裁为主”向“裁调并重”转变,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行政复议+听证”,增强案件办理“透明度”。深入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制度,不断强化听证审理,坚持“应听尽听”的原则,办理重大案件,特别是涉企案件,以听证会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面对面”“零距离”发表意见,问题摆上桌、疑惑当面提,厘清争议焦点,搭建沟通桥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辩权,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行政复议+监督”,提高依法执政“满意度”。将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定期对全县执法机关开展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督查,组织行政执法主体开展交叉检查。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在复议阶段发现有问题的案件,立即启动内部层级监督,综合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情况通报、考核评价等手段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执法监督功能。

“行政复议+宣传”,扩大渠道公开“知名度”。采取不定期发放宣传手册、设置咨询点、公众号推广等“线上+线下”的方式,针对性宣传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制度优势等内容,让人民群众知晓行政复议权利救济制度和复议体制改革的“变”与“不变”,有效消除群众“不知复议”的盲区和“不敢复议”的顾虑,同时引导群众遇到行政问题时采取行政复议渠道平和、理性、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