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张掖市民乐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为关键,将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争议化解作为推动依法行政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推进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提质升级。
规范决策程序,以高质量决策保障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民乐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工作指引文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完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决策“可视化”计划式管理,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0余项。全面落实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新选聘县政府法律顾问6名,落实法律顾问经费12万元,全县党政机关配备法律顾问45名,组建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委员会,大力推行“起草部门+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审查模式,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重大行政决策95件,实现合法审查率及备案率均达100%。
健全监督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活动,共计评查案卷300余件,形成了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透明执法的常态化监督机制。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及综合执法能力培训,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240余人次。研究制定并印发《民乐县大力推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导师制”的通知》及《民乐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办法》,细化信息共享、执法协作、联合执法协商等一系列制度,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全面落实“两轻一免”清单,积极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12348热线联动机制,推动涉企投诉“接诉即办”快速反应常态化,使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深化溯源治理,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完善行政复议与应诉体制机制,加大行政争议纠纷化解力度,探索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和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对复杂案件及时进行研讨协商,稳妥化解行政争议,打造了“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全程全域、共治共赢”的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体系。强化以行政复议委员会为核心的“1+3”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实行“繁简分流”制度,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