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乡村是治理体系的稳固基石,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措施和重要途径,也是夯实基层普法和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张掖市高台县巷道镇将民主法治与平安建设、乡村振兴有机融合,积极营造基层社会治理良好法治环境,努力增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扎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前,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
坚持党建引领 实现多元共治
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引领实现多元治理,在基层决策管理事务中,始终落实民主协商机制,设有“三务”公开栏,坚持党务、村务、财务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实现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在基层落实,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制定“小微权力”事项清单,细化自治事项,让“老百姓管好自己的事”的理念深入人心。
注重队伍培养 提升治理水平
持续深化“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切实提高基层工作者法律素养和学法用法水平,充分发挥其在政策法规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社情民意收集等方面优势,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巾帼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确保一个网格中至少2名,截至目前,我镇“法律明白人”共89名,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50余场次,调解矛盾纠纷570余件,收集社情民意400余项,满足了广大村民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需求。
强化阵地建设 提升创建水平
积极打造法治宣传阵地,保障每个村至少1个法治文化阵地、1个法治宣传栏、1套法律书籍,在村社的公共设施和空间中融入法治元素,通过打造法治楼院、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多种形式,让广大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近距离的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逐步养成良好的法治意识,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每年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入户宣讲、法治讲座等方式积极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巷道镇将继续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抓手,坚持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持续增强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