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提升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张掖市司法行政系统聚焦司法所组织机构正规化、阵地建设规范化、人员力量专业化、工作运行效能化,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责能力,努力打造一流阵地、锻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提供一流服务,实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提供了硬核支撑,在有效服务大局中彰显司法行政作为。
聚焦正规化建设,理顺组织机构。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结合机构改革,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明确了司法所为县(区)司法局派出机构“身份”,科级建制“级别”,实行县(区)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双重管理、县司法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三落实三提升”等工作机制,完善司法所工作职责、业务公开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县(区)司法局对司法所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以满足基层法治建设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坚持应建尽建的原则,全市66个建制乡镇和街道均设立立户列编司法所。同时,民乐县司法局围绕民乐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乐民新城建设项目,设立乐民新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不断扩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覆盖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聚焦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阵地。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对标《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司法所外观标识要求》要求,推进阵地建设规范化,对司法所整体色调、主题形象和标识标牌等进行统一建设,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宣告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科室规范布置,配备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专用办公设备,租赁新能源执法用车,持续提升服务效能。2022年,投入584.1万元用于司法所业务用房改造升级,投入118.9万元为45个司法所租赁执法车辆,66个司法所法所所均面积174平方米,有54个有独立业务用房,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奠定良好的基础。
聚焦专业化建设,建强工作队伍。加强与编制等部门的协调,全市司法所落实政法专项编制110个。统筹辖区面积、人口数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要素,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组织、人社等部门支持,通过公务员招录、乡镇干部选派、退役士官安置等方式,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全市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237名,所均3人以上。积极搭建“学习+实践”的双向互进平台,通过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参加“三会一课”、开展“学思想铸忠诚强担当”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巩固提升年活动、举办业务培训班、开设“法治讲堂”、选派司法所工作人员到县(区)矛调中心挂职锻炼、参与县(区)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化解、参加人民调解实训等活动,锻造政治过硬、业务精熟、作风优良的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2022年共举办市级培训班1期、县(区)及培训13期、参训300余人次,1名司法所干部被人社部、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7名司法所干部获得市、县级表彰。
聚焦效能化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责任法治建设为导向,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治宣传教育、社区矫正等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完善运行机制,提升法治建设、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效能,以“小窗口”,实现司法行政“全方位”工作目标。2022年,全市司法所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7961件,开展法治宣传1114场次、受教育23万人次,培养“法律明白人”2400多名、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800多户,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156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13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545件,依托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66个、解答法律咨询9200人次、法律援助初审305件,严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务实安置刑满释放人员人,协调民政等部门为“两类人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370多人次,全市“两类人员”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无脱管、漏管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