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对张掖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而言,2022年是忙碌的一年,是克难奋进的一年,也是收获满满的一年。这一年,民事检察部门在市院党组和上级院业务部门坚强领导下,紧扣“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转变理念,依法履职,精准监督,优化质效,民事检察业务顺利开展。
一年来,民事检察部门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32件,审查结案429件,结案率99.3%。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提请抗诉3件,提出抗诉3件,提出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19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95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23件,做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39件,终结审查31件。形成监督意见案件法院采纳率、改判率居全省前列。
能动履职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提出民事检察部门助力全市种业振兴四条措施。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平等保护理念,依法审查涉民营经济案件,提出裁判监督意见18件,有效保障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紧密结合“六项重点工作”,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有序拓展对维权困难的未成年人、农民工、贫困群众等弱势民事主体的支持起诉范围,保护弱势群体权益。
精准监督强化案件质效管控
树牢精准监督办案理念,加大依职权监督力度,规范司法、深耕细作、巩固规模、提高质效,做好生效裁判、审判人员违法和执行监督三类案件的转化。探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推动“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在全市建立健全监督案件同步审查质效管控机制,把好案件质量关。加强监督案件的跟踪问效,推动建立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多层次多渠道沟通协调机制,确保监督实效。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居于全省前列。
提质增效优化生效裁判监督
注重培育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实现民事审判、执行权监督与当事人权利救济有机统一。牢固树立法律共同体理念,监督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充分发挥再审检察建议的同级监督作用,选择适当的监督方式。加大民事调解依职权监督力度,办理首例民事调解书抗诉案件,在民事调解案件抗诉方面实现零突破。
夯实基层加大检察建议力度
在审判程序监督方面,坚持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增强发现线索意识与能力,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努力提升办案数量,同比上升217%。在执行工作监督方面,突出加强对选择性执行、随意增加和变更被执行人、滥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规使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措施等问题的监督,办案数同比上升126%。
公开听证树立阳光检务理念
以公开促公正,积极主动开展民事案件公开听证,充分发挥听证对于查清案件事实、改进办案方式、提升办案质量的作用。主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带头开展民事案件听证工作,对14件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抓好宣传拓展民事检察效应
民事检察业务与宣传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充分利用各种新闻载体和“两微一端”开展民事检察宣传。在检察公众号发布各类宣传稿件32篇,被《检察日报》刊发1篇,《张掖政法》转发1篇,《金张掖网》转载1篇。向省院报送典型案例16篇,各类稿件9 篇,1篇案例被评为全省民事检察典型案例,8篇稿件被省院《民事检察情况反映》刊发。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不折不扣执行市院党组和上级院工作安排部署,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努力推动张掖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