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检察院机关始终坚持维护社会公益这一核心,在办好“4+9”法定领域案件基础上,多角度有序拓展“等”外领域公益诉讼,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打造特色亮点品牌,探索出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好机制、好经验、好做法,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推动新时代张掖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2022年,共立案590件,发出检察建议535件,起诉40件,分别同比增长35.6%、32.4%、233%。28件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3份法律文书、4件案例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和典型案例。
主动服务大局 认真履行公益保护职责
积极争取党委、人大重视和支持,自觉向党委、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出台《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林草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意见》,得到市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并作出批示。守护生态屏障,推动绿色发展。坚持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做好公益诉讼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祁连山生态环保督察、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机制有效衔接。办理环资类公益诉讼案件313件,起诉11件。督促治理林地、耕地3767亩,清除堆放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物489吨,清理被污染河道35.2公里。监督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与张掖市宏金雁再生能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就环境污染问题成功达成诉前磋商意见,节约了司法资源,保护了民企发展。聚力民生保障,增进民生福祉。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展现司法为民情怀。持续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立案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3件,起诉26件,同比上升260%。督促相关部门扣押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56种346盒,向侵权行为人索赔惩罚性赔偿金约7万余元,让违法者不敢再犯。部署开展“消字号抑制(菌)剂非法添加”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走访辖区药店106家、母婴用品店34家,发现公益诉讼线索28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磋商整改问题22条,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聚焦国有财产,加强跟进监督。紧紧围绕保护好“人民的共同财富”,积极开展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立案办理“两国”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件,提出检察建议29件,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1490万元。张掖市院针对涉农资金监管缺位,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预防性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堵塞监管漏洞,完善管理制度,促进阳光扶贫。山丹县院针对人防易地建设费拖欠严重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883万元。
突出监督重点 精心打造特色亮点品牌
精心打造“检察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特色亮点品牌,立案涉农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05件,发出检察建议482件,起诉34件。印发《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甘州区院、民乐县院开展“全域无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推动解决废旧地膜污染环境和回收处置不规范问题,确保废旧地膜“拾得起、收得走、有出路”。山丹县院督促有关部门对被占用耕地上的非法建筑进行清理并复垦,严守耕地保护的“亮剑”之举,彰显了检察机关筑牢国家粮食安全防线的责任和担当。临泽县院对辖区校园周边商铺、小作坊进行“三无”产品及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通过现场释法说理,用心、用情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高台县院秉持“环境就是民生,蓝天就是幸福”的理念,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配合,助力打好蓝天净土“保卫战”。肃南县院联合县河长制办公室、水务局开展河湖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行动,督促相关镇政府对排查出的16个排污口,62个排污井进行改造,织牢河湖水域“保护网”。
聚焦民生关切 推动公共安全诉源治理
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八号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排风险、除隐患,用最小司法成本获取最优治理效果。立案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4件,提出检察建议93件。聚焦安全生产“难点”。针对超限超载、建筑施工等环节安全隐患,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6件,督促解决问题528项。市检察院针对甘州“12.2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安全监管不到位问题,积极践行预防性司法理念,联合刑事检察部门与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召开圆桌会议,深入会商研讨,明晰监管职责,开展源头治理。督促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共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49辆,卸载货物4681吨,转载货物420吨,移交公安机关处罚71起。高台县院针对农村危房改造安全措施缺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部门代表召开听证会,凝聚共识,建议住房城建、农业农村、相关镇政府开展农村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公共安全隐患75处。畅通城市道路“堵点”。针对城乡道路窨井盖破损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4件。甘州、民乐、临泽县(区)院对乡镇住宅小区和城市主干道涉及窨井盖残破、缺损、侧翻等情形开展拉网式排查,督促主管部门消除安全隐患489处,维护了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消除消防安全“痛点”。山丹县院针对部分居民小区违法建筑影响消防通道不畅、多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互相推诿等突出问题,向应急、住建、房管、城管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并对相关责任主体作出行政处罚,违章建筑予以拆除,打通了“生命通道”。
完善工作机制 构建公众参与保护格局
坚持系统思维,强化检察内外协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等工作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共治合力。构建外部协作机制。加强同市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协作配合,落实《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配合协作机制》,对调查取证、意见磋商、联合督办等9项工作机制予以规范。与市河长办、林长办、公安局建立《司法协作机制》,推动河长制、林长制工作落细、落实。完善内部办案机制。规范检察建议制发流程,实行同级审查、上级备案和定期通报制度。建立内设机构纵向联动、横向配合、线索移送与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公益诉讼“上下一条心、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完善公益司法保护机制,构建社会广泛参与新格局。选聘21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邀请人大代表、公益观察员参与公开听证28次,发挥决策参谋和专业辅助作用,增强公益诉讼监督的公信力。
坚持多措并举 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检察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工作方案》,加强检媒互动,撰写各类信息和经验材料30篇。其中,被国家级媒体采纳2篇,省级媒体和刊物采纳12篇,市级媒体和刊物采纳6篇。在市院公众号推出5期“公益诉讼这五年系列宣传报道”,省院开办的“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在行动”栏目,连续6期宣传报道我市乡村振兴亮点工作的经验做法。撰写的“出台意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联合5部门加强野生植物资源保护”“聚焦‘五个重点’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张掖检察机关加强诉源治理全力守护公共安全”,分别被《检察日报》《甘肃法制报》《甘肃检察简报》、新甘肃等媒体宣传报道和刊载。“等外发力护航民生福祉”“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建立林草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构建林草生态环保新格局”“检察力量护航彩虹张掖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被《张掖日报》、张掖政法网宣传报道。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落实《中共张掖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紧密结合起来,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更加务实有力的举措,以“大格局”思维,不断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现新作为,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