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张掖市民乐县司法局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担当法治保障“先行者”,积极探索市域社会治理新路径。
善用法治作引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一盘棋”协同发展。成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委员会下设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4个工作组,并在县司法局设立委员会办公室。筹备召开中共民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5次,对标对表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制定出台《法治民乐建设规划(2021-2025年)》《民乐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民乐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等文件。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推行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党委政府及部门单位聘请法律顾问45名。印发《民乐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近年来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重大行政决策200多件。
善用法治严执法,推进监督制约体系“全过程”有效衔接。根据《甘肃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民乐县司法局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清理确认、资格审核和考试工作,全县现有执法主体42,执法人员1012人。同时制定印发《民乐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民乐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民乐县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严格行政执法,组织实施执法人员全员培训、“三项制度”全覆盖、执法改革纵深推进等“六大工程”,深化便民惠企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等重点工作,累计培训执法人员3000多人次,评查执法案卷700多件。
善用法治强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广覆盖”保障民生。紧盯“12345”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不断强化法律服务供给,完善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在全县镇、部门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2个,各行政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182个。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三个示范区(园)”建设实际,新建成300多平米的乐民新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筹开展纠纷调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援助等,为搬迁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全面畅通“互联网+公证、法律援助、纠纷化解”快捷服务渠道,全面落实“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系列便民举措,大力开展“零接触”办证,办理公证事项570件,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大力推行法律援助“五零工作法”,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30件。
善用法治打基础,推进维护社会稳定“深层次”化解风险。法治民乐、平安民乐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相辅相成。民乐县司法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矛盾纠纷调处新模式,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级调委会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500多件,调解成功率98%。积极申报全省“智慧矫正中心”项目,探索建立社区矫正“4+N”监管模式,大力推行社区矫正对象“手机APP”打卡签到,全面落实“日定位、周见面、月走访、季评议、年考核”制度,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不断加强。落实社区矫正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机制,开展重点案件交流4次,联合执法5次,协助开展信息核查24次,公检法司实现履职与监督常态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安置帮教对象排查走访活动,为79名两类重点人员落实就业岗位,做到安置帮教对象情况底数清、情况明,目前,全县社区矫正对象78人、安置帮教人员590人,全部区分对象分类建档,实行精准掌控、密切关注、实时跟踪,重点人群管控实效有效提升。
善用法治提素质,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多角度”入脑入心。深入推进普法规划实施,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全县各部门单位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6350多场次,培训“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7800余人次。大力推行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建设,共建成法治文化公园3个、法治文化广场46个、法治宣传一条街(长廊)35个、法治楼院5个、法治教育基地5个、法治宣传专栏129个,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创新推出“法治大家谈”“小司说法”等品牌项目,采取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00多场次、推送普法信息28000余条、解答法律咨询120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