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张掖市民乐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围绕县委中心大局,以“政治坚定、班子团结、司法规范、业绩优异、队伍优秀、作风优良”为目标导向,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进一步创新发展。十年间,获得县级以上先进集体表彰16个、先进个人表彰64个。
唱响深化改革主旋律,重塑检察职责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民乐县人民检察院顺利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项改革。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等机构、职责与人员完成转隶,刑事、民事和行政检察职责得到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得以确立,“四大检察”“十项业务”成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3个调整为5个,去掉了原来内设机构“叠床架屋”的重病,检察职责更加突出。检察人员司法办案“放权”、捕诉一体“集权”、认罪认罚“扩权”等改革措施落地,为改革进入“精装修”阶段插上“风向标”,而“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为检察人员办案穿上“防弹马甲”。检察改革促使民乐县人民检察院在工作机制、办案机制和管理机制的等方面大破大立,一批新的制度机制成为保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利器,成为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助手,制定出台的《刑事案件证据审查百问》《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清单》是全市检察机关同类机制中的“独一份”,在办理刑事案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大对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3类人员办案和工作业绩考核力度,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谁办案谁负责”成为一条杜绝司法腐败的“铁律”,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销声匿迹。改革使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组会议、检察长办公会议、检察委员会会议、党支部“三会一课”更加高效,法律监督更加有效,领导决策更加精准,内部管理更加科学。纵观司法改革成效,改革使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司法属性更加突出,行政化色彩有效淡化,“监督更准、责任更重、保障更好”成为检察改革亮眼“标识”。
落实服务大局主任务,重塑检察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国政法机关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十年来,民乐县人民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大局履职尽责。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做亮未成年人检察、做精刑事执行检察和做深控告申诉检察成为检察机关助推平安民乐、法治民乐、诚信民乐建设的重要手段。过去十年,民乐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令人瞩目的长足进步,民乐县人民检察院亦步亦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四大检察”“十项业务”总办案量稳居全市检察机关第二位,为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无论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犯罪,还是深化“绿色检察”专项行动,促进祁连山生态环境由乱到治,检察机关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无论是人民“舌尖上的乡愁”,还是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检察机关都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优化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方式,检察建议成为监督“主角”,监督力度持续加强,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当行为得到纠正,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获评“2017—2020平安甘肃建设先进集体”。同时,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服务县委中心大局,开展专项行动120余个,助力全县“三个区(园)”建设、脱贫攻坚、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要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而深化“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等6项重点工作,更能显现检察工作服务县委中心大局的显著效果。
把牢政治建设主方向,重塑检察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民乐县人民检察院遵照这一要求,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请示汇报,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实行每半年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委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报告,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制度,得到上级更多支持,检察人员“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持续强化。2022年2月25日,县委书记对民乐检察工作作出书面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成为“十年首次”。全力落实党组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正风肃纪,激浊扬清,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在县委与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和支持下,领导班子成员得到调整,内设部门和派驻机构负责人配备到位,民乐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顺利完成,检察人员内生动力被充分激活。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引领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多频次大范围开展教育培训,检察长带头当教官,发挥各级干部“传帮带”作用,努力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能。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政治、业务、队伍、纪律作风和智慧检务建设,检察监督方式从硬件到软件发生了重大变革,促进了检察人员监督理念的转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自2013年1月1日起上线运行整整十年,给民乐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司法办案带来了革命性变化,对检察队伍建设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经过十年的不懈奋斗,民乐检察工作、检察队伍面貌焕然一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惩治和预防犯罪、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等职责,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民乐县人民检察院将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当好“公共利益代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