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张掖市高台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张掖市政法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立足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主动服务大局,积极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着力健全机制,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过程中体现检察担当,贡献检察力量。
做实“为企”工作部署。一是按照省院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制定《高台县人民检察院“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深化年”实施方案》。二是建立院领导带头走访民营企业、带头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等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促进专项行动扎实推进。三是联合县工商联召开“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对240多家民营企业走访调研,收集涉企案件线索6件,提供检察服务7件。
强化“护企”法治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民法典专题学习辅导,为50多名民营企业家送上民法典法治大礼包,进一步增强企业家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帮助企业人员强化防范电信诈骗意识,制发检察建议,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明确法律红线。
严格“保企”司法政策。一是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实现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引导侦查机关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二是充分发挥侦查监督职能,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对该6起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撤案。三是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发布的“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11条执法司法标准”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4名民营企业人员作出不批捕决定,对8名民营企业工作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四是坚持涉民企案件层报上级检察机关同步审查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各项刑事政策,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畅通“听企”司法渠道。一是开通涉企案件快速办理通道,设立涉民营企业案件受理专门窗口,广泛收集涉民营企业案件信息。二是组织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倾听民企呼声,增进司法认同。三是组织对涉企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律师参加,听取各方对检察机关处理涉企案件的意见,取得良好效果。
突出“助企”重点工作。紧盯我县种子特色产业优势,积极能动履职,服务中心大局,召开座谈会,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牵头制定《高台县人民检察院等8部门开展种子产业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推动种业振兴,保障制种特色优势产业持续发展壮大,提升高台国家级玉米制种基地竞争,体现检察担当。主动服务种子企业发展,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通过诉前财产保全建议,保障债权有效执行,帮助甘肃隆丰祥种业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涉及的1起经济纠纷提起诉讼,指导企业积极申请财产保全,协调法院快审快结快执行,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60万元,切实帮助企业解忧纾困。
下一步,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凝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思想共识、诠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担当、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上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地区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