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单位,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层平台,直接面向群众和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前沿阵地和工作窗口。近年来,张掖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眼“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目标,探索建立司法所建设“333”机制【在巩固原有“三大基础”之上,培树“三大品牌”,助力“三大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先后有4个司法所、3名司法所工作人员荣获国家级、省级“模范”“先进”称号,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1个。
巩固“三大基础” 开创基层司法所工作新格局
司法所作为基层治理的主阵地,如何加强司法所建设成为司法行政机关面临的棘手问题。张掖市不断巩固司法所建设、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拓宽法治宣传阵地,进一步夯实基层三大基础,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平台。
聚焦强基固本,高标准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固强司法所之“基”。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对标《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全市66个司法所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所均面积达到165平方米以上。二是壮大司法所之“魂”。机构改革后,明确司法所派出机构“身份”,实行“双重管理”,科级建制。现有正科级建制所43个、副科级23个,政法专项编110个,工作人员244人,配备司法所长47名。三是施好司法所之“肥”。结合统一内部设施和外观标识规范要求,年均投资150万元用于司法所修缮、办公设备配备等。特别是针对司法所无业务用车现状,年投资44.64万元租凭新能源业务用车18台。
聚焦便捷高效,有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一是健全实体平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两快两全”指示精神,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建成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66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735个。二是共享热线平台。依托12348热线,听取群众意见、接受法律咨询、来电监督、满意度评价,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打通群众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推进“互联网+”服务平台。发挥8个网络平台直面群众的优势,调动“指尖”资源,介入大数据分析,开展个性化公共法律服务,努力构建协同联动、一网办理的智慧法律服务体系。
聚焦惠民便民,扎实推进法治宣传主阵地建设。一是做实“三大工程”。依托282个法治文化建设示范村,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深入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品牌建设、“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三大工程”。二是做强“四大品牌”。依托1267个法治文化实体阵地,积极开展法治文化传播、法治文化景观、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和群众性法治文化“四大品牌”活动。三是做好“两项活动”。依托“法治文化建设年”“法治文化提升年”活动,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编印以案释法读本5000册,翻印《民法典》60000册,拍摄制作以案释法微视频、微动漫53部,促进法治文化共建共享、便民惠民。
培树“三大品牌” 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新水平
张掖市司法行政系统始终将培育党建促所建、拓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壮大法律服务“三大队伍”作为三大品牌,不断提升服务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以强化“三结合”为载体,彰显党建促所建新成效。 一是将党性教育与使命担当相结合。把政治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机结合,加强思想建设,践行使命担当,不断提升司法行政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二是将党性修养与素质提升相结合。以司法行政基层业务培训为载体,做到领导讲党课、专家讲党史、干部讲心得,推动司法所党员干部锤炼党性修养、培养历史眼光、增强个人素养。三是将先锋模范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在疫情防控、纠纷化解、乡村振兴等重大工作中,充分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心怀为民服务情怀,树立新时代司法所党员干部新形象。
以落实“三项举措”为抓手,拓展定纷止争多元化解新途径。一是完善机构建设。结合地域文化、民族风俗等特点,指导建立乡镇、村社人民调解组织966个,成立“阿勒齐调解室”等个人品牌调解室62个、律师调解室42个。二是健全制度机制。有序推进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等10项制度和周研判、月推进、季总结“三个一”制度。推行“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模式和“四级七天”调解法,创新建立“民主说事会”机制,构建“112188”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人民调解+N”模式初步形成。三是规范案卷制作。规范“个案补贴”发放程序,编发《人民调解卷宗制作指南》5000本,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实训3场次,开展案卷质量评查,推荐优秀案例,通过评比推动人民调解案卷质量逐年提升。
以培育“三大法律服务队伍”为导向,唱响法律援助新旋律。一是培育精英调解队伍。邀请退休法官、教师、大学见习生、律师等加入调解行列,先后有5279人加入调解队伍。推进“校地合作”,举办业务骨干培训班4期,参训人员425人。培育“金牌调解员”“最美家庭调解员”等精英调解员20名,实现调解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二是发展专业服务队伍。整合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鉴定人、公证员、调解员、军转干部、法学专业大学生等资源,努力建设有担当、有信仰、懂法律的法律服务队伍,融入“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让专业人干专业的事。三是组建特色宣传队伍。组建法治文化宣传队、道德评判团、志愿者服务队、政策宣讲团、法治副校长等队伍,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120多场次,宣传特色突出、成效明显。
强化“三大建设” 实现基层法治建设新突破
以解决基层法治需求“短板”为目标,通过强化基层法治建设、立足平安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纵深发展。
立足基层法治建设,勇担基层政府决策“参谋长”。一是统一部署、协调配合。结合落实《张掖市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健全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司法所协调推进机制,探索成立乡镇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二是严格把关、合理建议。常态化参加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合同签订、重大事项讨论,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能。2021年,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68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59件。三是监督有序、执法为民。着力规范行政行为,实行行政执法审查制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指导制定村规民约451件,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立足基层平安建设,当好基层社会治理“摆渡人”。一是探索“4+N”社矫新模式。探索统一警示教育学习、集中宣告、训诫谈话、入矫测试等“4+N”社矫新模式,健全完善议事协调、优化数据互通、执法监督检查“四方”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开展重点案件交流13次、联合执法12次。二是实施“五项”矫治工程。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红色教育、义务劳动、技能培训、心理矫治“五项”工程。受教育矫正对象2600余人,参与义务活动368人次,累计捐款捐物6万余次,参加技能培训1500人,完成自主创业378人,接受心理疏导和矫治5600余人次。三是深化“三项”帮教措施。强化衔接管控、引导教育、跟踪帮扶“三项”措施。做到刑满释放人员接送前中后三个环节“闭环管理”,成立帮教小组、建立帮教档案,及时入户走访。对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等结对帮扶,做到有业可就、有事可做、有家可归,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立足信息化建设,充当基层数字政府“供给站”。一是打通信息壁垒。全面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利用“智慧司法”网,创建“智慧司法所”,积极对接网络供应商,接通省、市、县、乡四级专网,司法所各项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应用。二是推进信息互通。通过“线上+线下”“网上+网下”一体联动、快捷服务,开展“坐网问诊”法律服务、“互联网+调解”远程调解、“数字政府”网上预约办理、政法大数据平台和甘肃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大数据”互联,实现信息互通互惠。三是实现数字宣传。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电子期刊、网站和公众号等数字平台高效便捷的宣传效应,实现司法所法治宣传数字化,真正做到数字宣传“面对面”。
作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主力,司法所只有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站在法治建设的高度,统筹协调依法治理工作,为当地党委政府提供政务决策、建章立制、行政执法等法律建议,参与指导制定村规民约,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推动司法所建设正规化、专业化、智能化发展,努力谱写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新华章,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