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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检察机关全面部署开展“法律监督质量提升年”活动

来源:张掖检察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2-04-1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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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最高检确定的“质量建设年”,为切实增强履职质效,推动更高水平法治张掖、平安张掖建设,近日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张掖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量提升年”实施方案》,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法律监督质量提升年”活动。


《方案》指出,此次“法律监督质量提升年”活动,是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从上到下、从内到外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全市检察机关“双前三”目标、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活动贯穿2022年全年,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牵头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将紧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服务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推动检察机关各项业务全面均衡高质量发展。


《方案》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围绕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强化公益诉讼监督、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能力提升等8个大项33个小项,全面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监督、协作、配合,提升监督规范化水平;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权,推动全市司法水平有效提升;充分发挥驻所检察、巡回检察、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等部门监督作用,确保刑罚依法正确执行到位;注重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相结合,促使民事监督落到实处;立足公益诉讼职能,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努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持续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打造张掖未检品牌等途径,有效提升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工作水平。


《方案》要求,通过开展“法律监督质量提升年”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三效有机统一”“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履行主导责任”等新时代监督理念,积极履职尽责,做到优势业务更优、短板弱势变强,全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为法治张掖、平安张掖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