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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检察院召开“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座谈会

来源:山丹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2-02-2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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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推动“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深入开展,2月21日,张掖市山丹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公安局、教育局负责人及全县19所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志军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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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磊解读了“一号检察建议”、《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山丹县公职人员不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约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通报了2021年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参会单位对山丹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就如何推动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合力提出了意见及建议,并就下一步加强合作达成共识。各学校纷纷表示:将持续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将问题整改并与强制报告制度、法治教育等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会议最后,检察长冯志军并就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积极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责任提出五点建议: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充分认识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理性审视把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自觉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坚决扛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责任,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


要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营造健康成长环境。始终秉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批捕起诉,彻底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犯罪的黑手。加大对从事特定行业的被告人惩治力度,依法提出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干净、健康的成长空间。


要做优保护救助工作,全力呵护健康成长。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注重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及其监护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知情权、参与权,注意听取被害人及其监护人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依法促成刑事和解;对家庭困难的,探索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其获得民事赔偿,切实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的经济权益。加强衔接配合,共同做好受害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帮助陷入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重回正常轨道,呵护其健康成长。


要加强社会化建设,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加强与团委、妇联、民政、教育、卫健、学校等部门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社工组织、爱心企业的联系,共同做好对涉案未成年人司法救助、身体康复、心理疏导与行为矫正、社会调查、观护帮教、技能培训等工作。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帮助相关部门堵漏建制,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全力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健全和完善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切实筑起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


要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自我保护能力。从增强青少年自觉守法、用法意识入手,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格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综合运用传统媒体、“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性侵预防和保护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舆论氛围。


下一步,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与各职能部门通力配合,以虎虎生威的雄风、生龙活虎的干劲、气吞如虎的精神,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继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