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张掖市甘州区检察院召开检委会集体学习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强峰主持会议,全体检委会委员、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集体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六起危害食品安全刑事典型案例》和高检院近期下发的相关检察工作通报,并结合具体检察业务工作,从相关解释施行以后新旧法的对比、典型案例的基本案情、裁判结果以及对我院业务部门办理此类案件的指导意义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上,检察长强峰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深化认识,及时开展检委会学习。组织集体学习是检察委员会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是提高议事议案决策水平的重要举措。全体检委会委员和员额检察官要深化思想认识,树立需求导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最高检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主要的学习内容,将新的法律、司法解释、指导案例乃至典型案例作为检委会必学内容,切实将检委会集体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要学用结合,主动加强检察业务的学习。检委会委员和员额检察官要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和提高议事议案决策水平为核心,聚焦党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紧扣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同时,要在自身学习钻研的基础上,带领部室、条线检察辅助人员和书记员,主动加强相关通报、司法解释、典型案例的学习,将检察工作知识、制度和方法上的短板,检察办案中发生的问题等作为学习剖析研讨的内容,不断提升全体干警的业务素质。
要学用相长,以学促学带领检委会委员学习。要树立目标导向、坚持问题导向,把所学内容作为今后开展检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和指引,针对领学内容深入学习,梳理脉络,采取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研讨交流等方式充分发表意见,切实提升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检委会委员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履职能力,带动检察队伍政治建设和专业化建设,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